国内股市熔断「从全球11国股灾熔断再看A股熔断制」

文 | 黄利明

3月13日,上交所、深交所均发布了修订交易规则的相关通知并于发布当日实施。根据此次修改,核心是“上市交易的品种”中新增了存托凭证,而新的交易规则完善了突发事件类型,明确了取消交易、通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暂缓交收的适用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备受关注的“熔断”制度依然在该版“交易规则”中保留,由此也引发部分投资者误会——误认为原版熔断制度还将回归启用。但据笔者了解,此次“交易规则”的修改核心是为了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要求而开启的修改,因此跟新《证券法》并不违和的内容——包括熔断制度并未做进一步调整。

也就是说,首先“指数熔断”制度章节这并非新增的一节内容,更不代表沪深市场将重新启用熔断制度。更直白的说,目前熔断机制仍处在暂停实施状态,除非有明确通知,否则熔断机制目前不会在A股市场实行。

当然我们需要看到的是,部分投资者的过度忧虑,反映的是当初熔断制度给中国股民的伤害之大。

不过,本周全球股市的雪崩熔断股灾却让我们有了新的视野重新审视A股熔断制度。熔断制度到底有没有效?在什么情况下有效?我们A股的熔断规则为什么就走偏了?

本周,股市最大的一个梗就是:老子来股市只是想赚点钱,你却拉老子“见证历史”。是的,连89岁的股神巴菲特都说“活久见”。但在见证美股股灾乃至全球股市雪崩史这件事上,99.999%的人都比巴菲特牛逼。

3月12日,全球股市继续雪崩,并比本周一的全球股市雪崩级别还更惨烈。股市跌幅超过10%的国家有17个,跌幅超过7%的国家有28个。美国股市触发32年熔断史上第三次熔断,却是本周第二次熔断。不完全统计,已有11个国家股市触发熔断机制。事实上,如果各国均参照美国实行熔断制度的话,上述跌幅超过7%的28个国家均已触发熔断。

回溯美股熔断历史,1987年10月19日美国道琼斯指数下跌508点跌22.6%,创出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股市单日最大跌幅,并引发世界主要金融市场的抛售狂潮。由此为平抑市场短期非理性恐慌,1988年美股正式推出熔断制度。

按照美国熔断制度,在美国交易时段,熔断机制可以分为三级:一级市场熔断,是指市场下跌达到7%;二级市场熔断,是指市场下跌达到13%;三级市场熔断,是指市场下跌达到20%。

同时,全球市场暴涨暴跌、巨幅波动的情况屡见不鲜。如1929年10月28日-29日,美国道琼斯指数两个交易日暴跌23.5%;1987年10月26日香港恒生指数暴跌33.8%(此前一交易日已跌11.1%),创香港历史最高纪录,并导致结算出现严重问题。这还是非常极端个案,全球股市波动确实在危机时刻会被恐慌性踩踏而过分放大。

当然,在抑制恐慌性踩踏暴跌这件事上,我们不能期望一项制度一劳永逸,只能考虑权衡利弊。本周巴西股市就悲剧的在本周陷入三次熔断,并在3月12日触发了二级熔断——一度暴跌19.49%收盘暴跌14.78%。但即便如此,我们从这次全球11个国家熔断来看,7%的一级熔断依然短期阻止了部分恐慌蔓延。同时,美国下跌13%的二级熔断乃至20%的三级熔断更像是一种托底预期,因为美国股市熔断制度32年以来也还从未发生过二三级熔断的极端情况。

因此,虽然在中国A股熔断制度被玩坏了,甚至促发了熔断股灾风险,但目前全球仍有超过20个市场实行熔断机制。而从美股熔断历史和全球各国熔断史来看,客观而言熔断机制是国际通行的股市价格稳定举措之一。

那么,熔断制度还能在A股继续回归启用吗?

这,看起来是一个绝对招黑的问题。如果现在有哪一届证监系统领导敢直接启用老的熔断制度,那必将被千夫所指,相信谁也不会也不敢冒这个天下之大不韪。但如果用客观理性和专业眼光来看待,我们只有真正反思2016年新年伊始的熔断股灾,才能更好的展望未来。

我们不妨再次揭开2016年那块熔断股灾的伤疤或惨剧。2016年1月1日,中国正式推出实施熔断机制,跌5%一级熔断暂停交易15分钟,跌7%二级熔断当日停市至收盘。不过在熔断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A股即触发二级熔断,并在一周之内再次触发二级熔断,熔断制度被成为众矢之的。随后,为维护市场平稳运行,证监会宣布2016年1月8日起暂停实施熔断机制。

回溯历史,客观来剖析当初市场暴跌,核心是因为针对大小非半年为限的救市限售令到期解禁,投资者的恐慌,大小非的抛售,以及监管未有及时应对措施,才引发了2016年初的市场连续暴跌。而从一周四次熔断,两天两次发生二级熔断并直接休市的极端情况来看,A股实行的熔断制度丝毫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就连证监会当时都坦诚认错,熔断机制又有一定“磁吸效应”,即在接近熔断阈值时部分投资者提前交易,导致股指加速触碰熔断阈值,起了助跌的作用。

因此,参看美国熔断制与熔断历史结果,比照中国熔断制度与惨剧,毫无疑问中国熔断制度确实是存在设计缺陷。

我们观察全球普遍效仿的美国熔断制度会发现,其熔断制度的实施有其特别的交易制度大背景,一是实行T 0制度,二是不设交易涨跌幅限制,三是熔断级别区间加大——以免区间过小而促涨促跌。

反观中国熔断制度的交易规则大背景。在我现有涨跌停10%限制状态下,当时熔断制度中熔断触发指标区间太小,这给人看起来不是托底感阻断暴跌,更多是给人以加速暴跌的恐惧感。A股当初熔断制度加速暴跌也就是成为残酷的现实。

以这一次全球股灾雪崩的熔断情况来看,如果A股在无涨跌停限制与T 0交易制度之下,中国股市就有必要学习美国实行熔断制度。这意味着我们大A股的交易规则必须全面修改,才有必要配套相匹配的熔断制度。

因此,我们当下并无需对熔断制度保留却处于持续暂停而担忧恐惧,完全没有必要。但是我们又需要更加理性和长远的眼光,来期待交易制度的全面修改与调整。即便熔断制度未来某个时刻修改或再度重启,也要看是否真的是一个新交易规则的配套辅助政策,比如不设涨跌幅限制与T 0交易。当然,不设涨跌幅限制与T 0交易在加速交易热度之下,意味着又将给中国股市带来新的制度性红利。

任何制度都不可能一劳永逸,但任何制度都需要更多的站在老百姓角度着想。制度设计是为了给人以安全保护的,而不是制造恐慌的和不安全感的,所以制度设计者更应该倾听市场意见,真正为民所谋。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这一点监管者毫无疑问是有进步的。

毫无疑问,A股市场任何一项好的制度,都需要站在中小投资者的角度,设身处地的去设计,并做好详细的告知,充分阐释制度背后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当然对于A股的投资者而言,过往的熔断制度已经封存,也没必要给予惯性的非理性恐惧,甚至误读而传递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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