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许家印用个人资产还债可行吗许老板有VIE架构护体难

恒大的债务问题涉及范围比较广,有欠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有息负债、有欠供应商的货款、有欠员工们的理财产品回款、还有收了预付款却没有交房的合同负债。另外,恒大的负债中不仅有国内的还有国外的美元负债。

恒大集团的的总负债为1.97万亿元,资产负债率超过8成,账面上各类现金加一起才2400多亿元,还债之路艰难无比。那么可不可以让许家印用个人资产来还债呢?回答这个问题前先来看看许老板有哪些资产。

2009年恒大地产(先更名为中国恒大)刚完成在港股的上市,许老板通过旗下控制的公司买入了两套市值15亿港元的洋房,两套房子的现价应该远不止这个价了。

2014年许老板在澳大利亚花费3900万澳元(约1.87亿元人民币)买入一幢海景豪宅。

2015年许老板买下一艘价值6700万欧元(约4.97亿元人民币)的游艇。

此外,许老板还拥有两家私人飞机,总价超过1.3亿美元(约8.32亿元人民币);两部劳斯莱斯幻影,车牌分别为粤A98888和HK3333。

恒大集团的现金流吃紧可不表示许家印没有现金。中国恒大自2009年上市以来累计分红总额超过了630亿元人民币,许家印分到了多少呢?

中国恒大的股东中,鑫鑫(BVI)持有公司70.7%的股份,均荣持有5.9%的股份。前者是许家印全资拥有的公司、后者为许太太全资拥有的公司。换言之,许家印夫妇实际拥有中国恒大76.7%的股份,630亿元累计分红中许家至少拿走了483亿元。

从法律角度来看除非许家印个人愿意否则即使公司破产了也没法要求他这么做。

公司和个人是独立主体,只要个人资产和公司资产没有混同则两方互不干涉。换言之,即使恒大集团破产后有大量未清偿的债务,许老板在法律上几乎是没有任何还钱的义务的。

甚至可以这么说,除了固定资产外的几百亿元现金分红根本就不在国内。即使恒大涉嫌非法经营,需要实际控制人承担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想要把钱从境外拿回来也不容易。

为什么会这样呢?要理解这个问题先得了解境外上市公司们常用的VIE架构。

大部分在美股、港股上市的公司采用的均是VIE结构,这玩意讲起来非常复杂,大家看下下面的贴图就能有所体会。此外,组建VIE还得签署上百个法律、金融协议,这是图片里无法显示出来的,大家自行感受一下。

我尽量讲得简单一些。

首先,上市公司注册在那些避税天堂国,比如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上市的实体和国内真正经营赚钱的企业不存在直接关系。

其次,大佬们会在海外设立没有业务的空壳公司,利用这些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再次,上市公司在香港设立公司(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享受对于香港公司的各类优惠政策)。

最后,香港设立的公司在境内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由这家企业出面与国内真正经营赚钱的企业签订各类复杂协议完成控制。

那家注册在避税天堂的上市公司通过控股及各类协议控制了国内运营的企业,而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则掌握在大佬们在国外设立的空壳公司手上。

这么做的好处是既满足了在美股或者港股上市的要求,又不会受到国内禁止外资参与部分行业的影响。

可以说是将海外融资、经营的诸多矛盾全部解决了,同时背后的实际控制人不仅能够控制所有业务,个人资产也得到了很好的风险隔离。只能说想出这一套办法的人真是厉害。

在香港上市的中国恒大采用的也是VIE架构,只不过在最后一层做了一些改变。

许家印和妻子分别注册了鑫鑫和均荣两家空壳持股公司,持有着在香港上市的76.7%的中国恒大股份。

中国恒大全资设立了注册在英属维京群岛的安吉有限,安吉有限以外商身份在国内全资设立了两家外商独资公司,再由其控制恒大集团国内的各大实际经营企业。

特殊之处在于控制各大实际经营企业用的不是签订各类协议的方式而是更加稳妥的股权控制。之所以这么做是当初恒大考虑之后将回A股圈钱融资。

恒大集团近年来在国内赚到的各项利润最终归集至注册在海外的上市公司中国恒大那里,随后再通过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给股东,许家印夫妇通过设立的注册在海外的两家公司(鑫鑫和均荣)拿到了真金白银。

资金在到了中国恒大的账户上后的操作均在境外完成,这也就是我为何说许老板拿到的几百亿元分红根本就不在国内的原因。

许家印近期在给恒大高层们开会时提出未来10年内不买地,房地产业务要从年销售额7000亿元降到2000亿元。同时,要全力投资新能源汽车制造产业,未来集团将以造车为主、房地产为辅。

恰巧最近全球新能源汽车界的扛把子特斯拉的市值继苹果、微软、谷歌、亚马逊、FB后成为了第六家超过1万亿美元的公司,而创始人马斯克坐稳了世界首富的位置。

难道中国首“负”许家印想要效仿世界首富马斯克?请先把大家的钱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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