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贪官李启红落马始末借炒股敛财1983万法庭上辩称自己不懂法

自古以来,只要有清官就会有贪官,有奸臣就有佞臣,现代也是,而且不分男女。甚至女的一旦堕落还比男的更加彻底,你敢信吗?

草根出身、小学毕业,一开始纤尘不染的她有着和刘备一样的工作,区别是刘备编的是草鞋,她编的是草帽,但她却没有选择像刘备那样以仁义治天下、为百姓谋福利,而是选择“喂饱”自己,将钱权资本积攒到极致。

01“母女情深”的背后,大家瞠目结舌

“我很想念妈妈,但我现在只想安安静静地过日子不想接受采访,请大家谅解”

“我们在你妈妈的出生地,可以跟我们透露一点妈妈的情况吗,现在这件案子备受瞩目,我们觉得你没有办法回避。”

原广东省中山市委副书记、中山市长李启红的女儿林某某在记者们的追问下开始失声痛哭。

此时她是作为一个“道貌岸然的女贪官的女儿”出现在公众视野的,即使她的妈妈做了那么多对不起她的事,她也在说想念妈妈。

“我相信她是无心的,她真的不懂证券法的,我知道很多网友并不能接受这个说法,但请大家允许每个人都会犯错,虽然从法律上来讲她显然错了,但是从情理上来讲并不能因为一个人犯了错就抹杀了她所有的成绩。”

“只要是我妈妈说的话,我都相信,我也相信她是无心的。”

虽然在场记者都知道李启红和丈夫是快四十岁了才有的这个女儿,但是他们没有想到这一家人感情能深厚到如此地步。

在李启红被免职查办以后,有媒体称她因为敛财家产几乎达到了20个亿,还对自己的女儿的丈夫“下过手”,所以她女儿如此反应是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

“我希望媒体能更多地去关注案情本身,而不是我们一家人如何。”

什么叫李启红对自己女儿的丈夫“下过手”?她怎么会敛财20个亿?母亲如果真的和丈夫乱伦,自己真的可以云淡风轻吗?她就这么原谅她了?

这一家人的事到这里看起来乱糟糟地没有头绪,但实际上若追溯到主人公李启红身上的话并非无迹可寻。

02 李启红的成长路

“这小姑娘长得很秀气!性格开朗大方,工作认真还很热情,青春得很!”

1954年,李启红出生在广东省中山市石岐镇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那个时候李启红的父母还是支持她上学的,只是因为家里后来实在没钱,所以她勉强把小学读完就辍学了。

“14岁的年纪又能做点什么呢,总不能在家里吃干饭吧?”于是李启红到了石岐镇里的一家藤草工艺社做工人,每天的活儿就是编草帽。

14岁的李启红只是一个刚进社里的底层员工,但正因为出身于穷苦人家,她知道劳动最光荣,所以她工作从来不含糊、不偷懒,每天她就稳稳地坐在那里干活,给社里的大哥大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对她评价特别高。

就这样工作了两年的时间,李启红16岁了,她人缘特别好,不仅平时和同事们相处得十分融洽,大家在空余时间还很愿意帮一下这个吃苦耐劳的小妹妹。

也正是这一年,李启红迎来了自己人生的转折点。

“这个小姑娘不错啊,干得很认真!”

“哦,她叫李启红,确实很努力。”

一天,厂里来了一位南下的干部正好看见李启红在认真地工作,于是他就被吸引住了目光,打算“提拔”一下这个小姑娘。

李启红被提拔为石岐镇中区朝阳居委会的主任,彻底摆脱了“编草帽工人”的束缚,而这样的转变她也只不过填了一张表就解决了。

上岗以后,这个年轻的主任并没有忘记自己的初心,和编草帽的工人不同,李启红每天需要协调很多的工作,不管是人际交往、村镇部署甚至是给群众发表讲话,她都要顾及到,而她也确实兢兢业业,从不敢怠慢。

只是唯一不足的是小学毕业的她有时候很多字都不认识,写稿子经常需要自己的助理帮忙,甚至私下里开朗活泼的她,还会因为紧张导致演讲的时候总是磕磕巴巴,即使这样也丝毫都不影响她的晋升之路。

1974年,年仅20岁的李启红从石岐镇居委会搬到了古镇公社,成为了公社的干部,次年,她又成为了石岐镇党委副书记兼办事处主任,这一干就干了8年。

1983年,石岐镇因为改了建制设立了烟墩区,所以李启红又担任了烟墩区的党委副书记和办事处主任,这一年她也只不过29岁。

李启红的仕途可以说十分顺利,虽然曾经外界因为得知这个党委书记只是个小学毕业的人有过很多的议论,但是李启红就是能凭着踏实肯干、什么都豁得出去的精神堵住所有人的嘴。

而如果她一直这么做下去中国历史上无疑会多一位伟大的女性,但这不过是假设,她还是和很多普通人一样,当从平地一跃到龙门的时候没有经得住官场的诱惑。

1997年,此时已经43岁的李启红几乎完全熟悉了官场的法则,并凭借自己多年积累的人脉成为了中山市委常委和市委组织部部长。

性格开朗、人缘好,吸引的都是她的“贵人”,他们为了李启红的仕途可没少帮忙。

随着“官儿”越做越大,李启红开始“飘飘然”起来。

虽然过了不惑之年,但是为了在官场“吃得开”她一直很看重保养、皮肤白皙细嫩,很多人都说她看上去根本不像四十多岁的人,而是一个充满成熟女性魅力、风韵犹存的人。

03 权色“两手抓”、登上巅峰也迈向深渊

2007年,53岁的李启红事业达到了巅峰,此时的她已经爬到了广东省中山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的位置,并且还因为在任期间表现优异,获得过“十大明星市长”的称号,可以说当时整个中山市都把她当成太阳一样,围着她转。

既然走到了“世界的中心”,李启红自然越来越不想错过手里的“机会”,渐渐地,给她送礼的人越来越多。

她也因为觉得只是“小钱”所以没有拒绝,但后来她发现自己能挣到远比现在多多的钱,于是开始迷失自我。

在担任市长的这几年,李启红确实没少为群众“办事”,只是她不会白办事罢了。

当时一个中山市委的副部长孩子要上学,因为想去的学校需要李启红“安排”,于是他就给李启红送了40万的港币,李启红随即解决了问题。

利用职务之便办点事只是小儿科,这点钱也并不能入得了李启红的眼,只能勉强当“零花钱”罢了。

后来李启红发现房地产这块“香饽饽”便也动了心,看上哪个项目就利用职权给哪个项目做审批,然后从中谋利。

权势滔天还有钱,李启红一个人的飞升也给她家人开了“绿色通道”。

李启红的丈夫名叫林永安,还是曾经广东省中山市第九届人大代表,在他们夫妻二人共同的“努力”下,林永安不仅涉足多家中山的建筑公司,还是企业代表,名下的资产无数。

除了丈夫,李启红的弟弟也被安排进了房地产行业,并且她后来还带着弟弟做了一把“大的”。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要上市,我能拿到内部消息,你们手上有多少钱都拿出来,我们凑一下,有赚钱的门路,启明你去开个户。”

这天,李启红把自己的弟弟和弟媳聚到一起,让他们和自己一起凑钱做“启动资金”,于是几个人凑了677万元人民币,李启红又让她的弟弟李启明用自己的名字开个账户,去买公用集团的股票。

早在2006年的时候,中山公用集团的董事长就把集团上市的资料递交给了李启红,让她签字,嗅觉灵敏的李启红觉得这是一个机会,还能通过集团高层得到内部消息,那等集团上市的时候偷偷炒个股,岂不是要大赚一笔!

果不其然,随后,李启红通过炒股赚了1983万元人民币,而且是轻轻松松,不到两个月的时间。

如果你以为李启红走到这个地步真的就只靠“人缘”、“权力”,那你就错了,女强人无疑都是厉害的,但更厉害的女强人还懂得利用自己女性的优势。

我们说过,虽然李启红青春不再,但是她却风韵犹存,即使年近半百,她也很懂得与男人“相处”,中山集团内部有好几个高管就是这样被她“拿捏”得死死的。

也因为知道老婆婆是个“有手腕”的女强人,身边围着的男人不止一个两个,所以林永安和李启红的夫妻关系并不很好,李启红在事业上顺风顺水,但也确实对自己的“爱情”充满遗憾。

一直以来她都是充满自信的,把自己当成“女孩子”一样去对待,所以她根本不服老。

有时候看见身边的年轻人她也会“春心荡漾”,遇到自己喜欢的人她还会大方地挽着人家胳膊,甚至脸红地跟人家“约会”。

李启红50岁那年,她开始更大肆地包养“小鲜肉”,尽管那些人的年纪只和自己女儿相当,但是李启红并没有丝毫尴尬,几万块的名表说送就送,给起零花钱更是毫不手软。

更令人发指的是,李启红还看上了自己的女婿,在女儿和女婿认识之初李启红就觉得女婿长得帅气英俊,对她这个丈母娘还体贴入微,后来随着事态不断发展,李启红和女儿更是创造了“母女共侍一夫”的和谐场面。

李启红和丈夫是老年得女,生女儿的时候李启红已经36岁了,虽然视女儿为掌上明珠,但又可以对女儿“横刀夺爱”,而她的女儿知道真相后一度歇斯底里过,但后来也原谅了母亲,真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04锒铛入狱称自己不懂法

2011年,李启红以透露内幕交易罪、受贿罪等十余项罪名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就连她的弟弟、弟媳和丈夫也都一个不落。

“我希望法院能给我从轻处理,证券股票那些法律我真的不懂,我要是知道这是违法的我绝对不会去做。”

当干部的时候俨然一个学富五车的“老太太”,可是上了法庭李启红反而哭诉自己不懂法,实在是可笑。尽管她觉得一肚子委屈,法院还是驳回了她的上诉。

入了狱的李启红大概是觉得自己太过丢人,所以一直向别人隐瞒自己的身份,她只宣称自己曾经是一个企业高管,但后来狱友还是发现了她的身份,都很看不起她。

李启红在狱中改造得还算积极,不过这个美好的开始也只不过是失去自由以后,在她有自由决定自己人生走向的时候她被蒙了双眼。

如今却靠自我救赎的方式来弥补自己亏欠给国家的一切,这有什么意义?

培养一个优秀干部需要时间精力,自己的人生一旦走偏了也无法回头,于公于私,李启红都是愚蠢的,而她得到过的一切钱和色,早已化作泡影。

参考信源信息时报《券商内幕交易第一案开审 李启红女儿为母辩护》金融界《 中山原市长李启红敛财千万 称不知自己违法》

女贪官李启红落马始末借炒股敛财1983万法庭上辩称自己不懂法

关于前中山市市长李启红

  李启红是原中共广东省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68年6月参加工作,197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前任中山市市委副书记、市长。2010年5月因经济问题双规。2011年4月6日至7日,李启红将在广州受审,其被控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受贿罪三项罪名。
  中文名: 李启红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出生地: 广东中山
  出生日期: 1954年4月
  个人履历
  1968.06-1972.01,中山县石岐镇中区藤草工艺社职工、革委委员;
  1972.01-1974.08,中山县石岐镇中区朝阳居委会主任;
  1974.08-1975.08,中山县古镇公社古四大队路线教育工作队队长;
  1975.08-1979.12,中山县石岐镇党委副书记兼烟墩区党总支书记、办事处主任;
  1979.12-1984.02,中山县石岐镇烟墩区党总支书记、办事处主任;
  1984.02-1990.09,中山县(市)烟墩区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撤销石岐镇);
  1990.09-1995.09,中山市妇联副主任、副主席;
  1995.09-1997.10,中山市妇联主席;
  1997.10-1999.03,中山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1999.03-2004.03,中山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
  2004.03-2006.12,中山市委副书记、市委秘书长、市委党校校长;
  2006.12-2007.01,中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市委秘书长、市委党校校长;
  2007.01,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0.05,涉嫌严重经济违纪被调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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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纪问题
  买卖股票
  2010年5月31日,李启红涉嫌严重违纪被查的消息见诸报端,引发坊间种种猜测。而起诉书显示,的确是股票让李启红发了大财,也栽了跟头。
  2006年年底,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备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2007年5月,谭庆中在担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将集团公司整体资金注入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构思告诉郑旭龄,共同研究资产重组的可行性。随后,谭庆中要求郑旭龄准备一份关于集团公司重组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整体上市的材料,并于2007年6月26日向李启红全面汇报了整体上市的工作情况。
  2007年7月3日,李启红、谭庆中、郑旭龄等人向中国证监会汇报了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初步方案。
  2007年7月4日,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用科技”(2008年8月更名为“中山公用”)股票停牌。
  2007年8月20日,“公用科技”股票复牌,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换股吸收合并公用集团及定向增发收购乡镇供水资产的预案公告。
  2007年5月至6月,谭庆中多次向李启红汇报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备资产重组的事宜。
  2007年6月中旬,谭庆中在办公室约见了林永安,向其泄露有关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内幕信息。
  2007年6月下旬,李启红与林永安商定后,在家中向林小雁泄露了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准备资产重组,股价会上涨的内幕信息,并让林小雁找林永安拿钱帮助买卖“公用科技”股票。随后,林小雁从林永安存款账户中转出人民币236.5万元,从其丈夫李启明存款账户转出人民币350万元,并拿出自有资金,共筹集人民币677万元,以其弟林伟成和同事刘赞雄的名义,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营业部办理了证券交易开户手续,分别转入林伟成账户人民币400万元,转入刘赞雄账户人民币277万元,指使朋友关穗腾负责买卖“公用科技”股票。
  2007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上述账户在“公用科技”股票停牌前累计买入89.68万股,买入资金人民币669万余元。
  后于2007年9月18日至10月15日陆续卖出“公用科技”股票,账面收益人民币1983万元。
  中山公用集团多名高管涉案
  据调查,2007年6月11日,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这一内幕信息已形成,2007年6月11日至7月3日为这一内幕信息的价格敏感期。在此期间,除了李启红外,公用集团亦有多名高管利用内幕信息炒股。其中,原公用集团企管部经理周中星从郑旭龄处获知内幕信息后,与其妻子黄某和母亲麦某共买入88.44万股,并于2007年10月8日至10日卖出,账面收益高达人民币1809万余元。
  为规避证监会调查转走赃款
  为应付中国证监会的调查,李启明曾伙同林永安、林小雁等人商量规避调查事宜。2009年12月,中国证监会找到李启明调查林小雁等人买卖“公用科技”股票的情况。
  2010年4月初,李启明向林小雁提出转款人民币1000万元至其合作伙伴郭长棋的存款账户,用于收购建大电器工业(中山)有限公司20%的股权。随后,林小雁安排林伟成于2010年4月6日、7日、9日分3次转款人民币1000万元至郭长棋的存款账户。
  涉嫌受贿
  另据指控,2006年至2010年,李启红利用担任中共中山市委副书记、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职务便利,为梁某某担任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等职务提供了帮助。并接受了梁某某的请托,指示中山市教育局为梁某某的子女等人解决入学问题,在家中共收受梁某某贿送的现金40万港元。
  2009年6月至8月,李启红接受广东省中山丝绸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关某某的请托,商请拱北海关副巡视员兼中山海关党委副书记梁某某为曾经受过海关行政处罚的该公司申请双A信用级别事项给予支持,并于2009年9月在家中收受关某某贿送的现金人民币10万元。
  染指房产市场
  反对楼市“低迷”
  还有传闻称,李启红与他人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但该项目因某种原因没有获得合法手续,而李启红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使得该项目获得了审批,此事被人举报至纪检部门。另外也有多名中山人士向媒体反映,李启红家人涉足当地房地产市场。
  2009年1月中旬,国际金融危机波及中国。公开资料显示,李启红参加中山市人大会议第十五代表团的分组讨论会时曾发表过与房地产有关的言论。她说:“我听到不少市民对救市政策有偏见,认为政府出台政策救楼市就是偏帮房地产商”“政府救的不是一个房地产业,而是整个产业链。一个房地产业可以拉动50多个产业,建材、家私、家电、灯饰等行业都与之密切相关”。李启红认为,“楼市低迷,对政府的整个税收都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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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职决定
  2010年8月21日,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辞去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李启红因已不适合继续担任市人大代表,提出辞去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2010年5月30日,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涉严重经济违纪问题被查。5月31日上午,中山市就此事召开处级以上干部通报会,通报了李启红被查的消息,原因是其涉嫌股票内幕交易,涉及上市股票为“中山公用”。日前,李启红的两位弟弟李启明和李启和目前也已被相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
  现年56岁的李启红生于中山,成长于中山,并最终成为中山市市长。先后担任过中山县石岐镇烟墩区党总支书记、办事处主任,中山市妇联主席等职务。1997年-1999年李启红任中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9年-2006年任中山市委副书记,2007年1月起任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
  在此前的6月11日,中山市公布市长人选变动情况,广州市委常委、萝岗区委书记薛晓峰提名为中山市市长候选人,李启红不再任中山市市长。[2]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010年10月28日在京闭幕。经表决,中山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因涉嫌经济违纪问题,代表资格终止。[3]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2011年1月7日电 据《南方日报》报道,日前,中共广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在广州召开。全会一致通过:李启红因涉嫌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撤销李启红十届省委委员职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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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案受审
  4月6日至7日,李启红将在广州受审,同案受审人员共计10人之多。这10人中,有5人来自李启红的家族,包括其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启明、还有李启明的妻子。李启红所涉嫌的罪名,有内幕交易罪、泄露内部信息罪、受贿罪。[5]
  根据指控,李启红及其亲属利用从中山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处所获得的该集团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炒股,账面收益高达1983万元。
  本案的被告人多达10人,因此庭审安排在广州中院第二法庭。明日,曾经的“2009中国十大品牌市长”李启红及其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启明和弟媳林小雁将坐上这个被聚焦的被告席,同时受审的还有原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集团)总裁助理、发展规划中心经理郑旭龄、原公用集团企管部经理周中星、原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等共10名被告人。由于案情重大,对于旁听人员的安检极其严格,连手机都不得带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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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评价
  据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30日晚证实,中山市政府市长李启红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据广东本地媒体报道,李启红的最后一次露面是5月18日率团赴汕尾市考察扶贫工作,此外,李启红还在5月初率领中山市政府访问团访问了美国檀香山,并出席“2010中山-檀香山经贸合作交流会”等活动。活动期间,李启红并未有所异常,还曾在推介活动中现场演唱歌曲《小城故事》。
  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中山市女市长李启红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见本报昨日报道)。李启红落马的消息震惊广东,外界普遍认为,这是广东省新一轮反腐打贪行动的开始。
  2009年曾高调当选“十大品牌市长”
  李启红接受调查事发突然,5月28日她还检查了校园安全工作,并出席了阳江市在中山召开的投资环境推介会。5月23日,李启红赴上海出席了世博中山馆开幕仪式。
  李启红曾高调当选“2009中国十大品牌市长”,她当时获奖的颁奖词是:“前瞻木兰,情系中山”,获奖理由是:“她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成长为杰出的品牌女性;她以其务实的作风,前瞻性的眼光,引领中山迈入珠三角‘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2009年,她在交通、金融产业集群、城建环保等各个环节,为打造中山城市品牌,持续不断地挥洒着热情。”
  但本地人认为,李启红的落马,恰恰是其长期在本地主政导致,人情纠葛烦多,无法避免地牵扯贪腐之事。一些人甚至担心李启红落马之后,会带出一批多年来与其接近的官员。

女贪官李启红落马始末借炒股敛财1983万法庭上辩称自己不懂法

李启红的受到惩处

2010年8月21日,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辞去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李启红因已不适合继续担任市人大代表,提出辞去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2010年5月30日,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涉严重经济违纪问题被查。5月31日上午,中山市就此事召开处级以上干部通报会,通报了李启红被查的消息,原因是其涉嫌股票内幕交易,涉及上市股票为“中山公用”。日前,李启红的两位弟弟李启明和李启和目前也已被相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
现年56岁的李启红生于中山,成长于中山,并最终成为中山市市长。先后担任过中山县石岐镇烟墩区党总支书记、办事处主任,中山市妇联主席等职务。1997年-1999年李启红任中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9年-2006年任中山市委副书记,2007年1月起任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
在此前的6月11日,中山市公布市长人选变动情况,广州市委常委、萝岗区委书记薛晓峰提名为中山市市长候选人,李启红不再任中山市市长。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010年10月28日在京闭幕。经表决,中山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因涉嫌经济违纪问题,代表资格终止。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2011年1月7日电 据《南方日报》报道,日前,中共广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在广州召开。全会一致通过:李启红因涉嫌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撤销李启红十届省委委员职务。 2011年4月6日至7日,李启红将在广州受审,同案受审人员共计10人之多。这10人中,有5人来自李启红的家族,包括其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启明、还有李启明的妻子。李启红所涉嫌的罪名,有内幕交易罪、泄露内部信息罪、受贿罪。
根据指控,李启红及其亲属利用从中山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处所获得的该集团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炒股,账面收益高达1983万元。
本案的被告人多达10人,因此庭审安排在广州中院第二法庭。明日,曾经的“2009中国十大品牌市长”李启红及其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启明和弟媳林小雁将坐上这个被聚焦的被告席,同时受审的还有原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集团)总裁助理、发展规划中心经理郑旭龄、原公用集团企管部经理周中星、原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等共10名被告人。由于案情重大,对于旁听人员的安检极其严格,连手机都不得带入法庭。 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原中山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受贿罪于2011年10月27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李启红的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启明和弟媳林小雁,以及原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谭庆中等10名被告人一同听判。李启红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其他同案人也各领其刑。
被告人李启红及其亲属利用从中山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处所获得的该集团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炒股,账面收益高达上千万元。
2006年至2010年,李启红利用担任中共中山市委副书记、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涉嫌受贿港币40万元、人民币10万元。宣判后,李启红辩称有自首情节,认为判决过重,并当庭痛哭。众被告人均未当庭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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