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员工炒股处罚,券商员工炒股被罚超1亿

近日,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光大证券上海仙霞路营业部总经理赵扬,利用其父亲“赵某勋”证券账户交易多只股票,亏损超过14万元,同时,赵杨还被证监会罚没40万元。

违规炒股成为券商员工违规高发地,近年来多家券商及其员工因此受到处罚。值得注意的是,违规炒股还经常和出借账户相关联,新《证券法》也加大了对该行为的处罚,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超过的风险越来越大。

违规炒股亏钱又遭罚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赵扬2005年进入光大证券工作,在2007年6月至2014年6月间,任光大证券上海仙霞路营业部总经理,属于证券从业人员。

赵某勋为赵扬之父。2009年12月17日,“赵某勋”账户开立于广发证券吴兴路营业部,资金账号166×××894,下挂一个上海股东账户A615×××258和一个深圳股东账户011×××748。

“赵某勋”账户的三方存管银行为招商银行,三方存管银行账户号码为622×××898,资金来源为赵扬银行账户。赵扬139×××958的手机号码以及赵扬私人手提电脑的MAC地址多次出现于“赵某勋”账户交易设备列表。

“赵某勋”账户自开户至2014年5月8日,交易多只股票,累计交易金额为33361192.64元,亏损140936.88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赵扬任职文件、相关证券和银行账户资料、交易记录、交易所计算数据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证监会认为,赵扬作为证券从业人员,使用其父“赵某勋”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赵扬处以40万元罚款。

证券从业人员频现违规炒股

违规炒股一直是券商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的高发区,但近年来从业人员“顶风作案”的情况时有发生。

不久之前,大通证券还“爆出”了多名员工集体违规炒股的情况。根据福建证监局公告披露,大通证券对员工开立证券账户情况缺乏有效监控,13名员工入职超过半年未注销证券账户,其中2名员工入职超过五年未注销证券账户,1名员工入职后开立证券账户。

违规炒股惨遭“重罚”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2019年爆出的东吴证券苏州滨河路营业部总经理辛宏文一案,辛宏文操作家人的证券账户,3年时间累计买入成交10022.85万元,累计卖出获利1098.73万元,余股账面亏损4.79万元,合计获利1093.93万元。证监会责令辛某文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剩余股票,没收违法所得1093.93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

很多违规炒股行为还和“代客炒股”联系在一起,委托人和“操盘手”之间还容易产生纠纷。2月24日,广东证监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显示,国信证券某分公司前投资总监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上亿元,本人还利用其岳父的账户买卖股票,最终被证监局罚没87.9万元。

还有华安证券时任员工谢竞,实际控制并使用其妻子“黎某裕”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并以证券从业人员身份私下接受委托帮助亲戚炒股,最后因为亏损被亲戚诉至法院,最后不仅被监管处罚,还赔偿了亲戚损失20多万元。

违规炒股经常关联出借账户行为

监管一直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保持警惕。新《证券法》就明确,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对于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必须依法转让。

值得注意的是,违规炒股往往和出借账户等行为相连接。新《证券法》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违规可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对之前的证券法,监管改变行政处罚方式及提高了金钱罚额力度,一是扩大了禁止出借证券账户的主体,即将”法人”扩大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二是完善了此类违法行为模式,即从”出借”修改为”出借或借用”;三是改变行政处罚方式及提高了金钱罚额力度,即从”区分情形 最高罚额三十万”的处罚模式修改为”一刀切不容忍 最高罚额五十万”的模式。这无疑对增强了对券商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处罚力度。

本文源自券商中国

又有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吃罚单!券商副总监7年赚5500万,会被如何处罚?

应该会把他们把赚的钱全部交出来,然后再处一定金额的罚金。

一,从业人员违规炒股,7年赚5500万。

为什么这么多的人都喜欢选择金融行业,因为这个行业的前景非常广,如果毕业之后能够成为一名股票分析师,然后再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做上总主管,那么就有很多盈利的机会。可是赚钱也要注意方式,千万不能违规操作。有一名证券从业者就因为违规操作而被查获,他就是任职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副总监的刘某,在这个行业摸爬滚打了多年,所以说对于其中的操作都非常的熟悉,才敢如此的胆大妄为。

二,行为被发现后领罚单。

要知道短短的7年时间,通过自己不正当的操作盈利5,500万元人民币,这是一个相当巨额的数字。但是常在路边走,哪有不湿鞋,现在被抓到之后肯定是要领罚单的。除了要舍不得惩罚之外,可能这份工作也保不住了,因为证券行业对于从业人员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自己是不能从事非法盈利的。

三,你知道会被如何处罚他吗?

因为非法营利的数字实在是太巨大了,所以说他的想法也是相当的严重,按照正常的操作,非法盈利的这5,500万元肯定是要归还的。然后会根据非法营利的金额再去设定需要赔偿的额度。其实是非常划不来的,被抓到之后需要把赚的钱全部交上去,还要再缴纳罚金。你以为只是罚钱交钱的问题吗?啊,这件事情解决之后,他还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还需要坐牢。工作也丢了,赚的钱全部还回去,还要在监狱接受改造。这也是证券行业的又一次警钟。

证券从业人员代客理财会受什么处罚?终身市场禁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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