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被通报批评副董事长及12名董事集体被警示因违规进行关联交易上交所对佳通轮胎下达监管函

金融界9月30日消息,今日,上交所向佳通轮胎相关责任人下达两则监管函。公告显示,因持续违规进行关联交易合计76.86亿元,上交所对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ST佳通或公司)时任对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李怀靖予以通报批评,对副董事长陈应毅,以及时任12名董事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2022年4月29日,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ST佳通或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2021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等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为39.15亿元,占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88.78%,达到须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的标准。2021年5月17日、1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审议《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议案,均未获通过。

另经查明,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上半年分别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计37.71亿元、18.9亿元,因未及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已被黑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和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针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违规,上交所已对公司采取监管措施。公司在最近12个月内曾被上交所实施监管措施的情况下,持续发生同类型违规,且因连续两年日常关联交易违反股东大会决议,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节严重。

上交所表示,公司发生大额日常关联交易,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并及时披露。公司在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的情况下,持续发生大额日常关联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10.2.4条、第10.2.5条、第10.2.12条等有关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李怀靖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未勤勉尽责,在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多次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未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并及时纠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公司及李怀靖辩称,2004年新加坡佳通集团取得公司控制权,为保持运营效益和竞争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不可避免地需要继续使用该集团的品牌、研发技术及销售网络等资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特定历史背景形成的业务结构及实际经营造成的。在没有完善的替代方案之前贸然取消日常关联交易可能引发公司业务受损,导致严重亏损甚至无法持续经营,可能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2020年和2021年公司关联交易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系中小股东对公司股改方案不满。公司除聘请审计师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专项审计、确认公允合理外,也在积极与流通股股东沟通。截至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关联交易赞成比例在逐步上升,已超过48%。另外,公司也在持续降低关联采购金额。

对S*ST佳通及李怀靖提出的申辩理由,上交所认为不能成立。S*ST佳通日常关联交易违反股东大会决议,已经由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查明事实后认定并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违规事实清楚明确。S*ST佳通及李怀靖提出的违规行为的历史背景等形成原因,不影响违规事实的成立与认定。S*ST佳通在最近12个月内已因同类违规行为被上交所实施监管措施的情况下,仍未及时进行整改,长期持续发生同类型违规行为,情节严重。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李怀靖未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聘请审计师、积极与股东沟通等不能作为减免违规责任的合理理由。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2条、第16.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李怀靖予以通报批评。

次要责任人方面,公司时任副董事长陈应毅(任期2006年6月2日至今),时任董事(代董事会秘书)黄文龙(董事任期2008年2月26日至今,代董事会秘书任期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9月7日),时任董事廖玄文(任期2006年11月7日至2021年5月14日)、林新宇(任期2019年5月9日至2021年5月14日)、张兴君(任期2021年5月17日至今)、彭伟轩(任期2016年5月4日至今)、陈福忠(任期2021年5月17日至今),时任独立董事任英(任期2021年5月17日至2022年3月9日)、孙晓屏(任期2015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14日)、杜宝财(任期2015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14日)、肖红英(任期2015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14日)、刘风景(任期2021年5月17日至今)、朱华友(任期2021年7月19日至今)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未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上交所对S*ST佳通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时任副董事长陈应毅,时任董事(代董事会秘书)黄文龙,时任董事陈福忠、廖玄文、林新宇、彭伟轩、张兴君,时任独立董事杜宝财、刘风景、任英、孙晓屏、肖红英、朱华友予以监管警示。

本文源自金融界

董事长被通报批评副董事长及12名董事集体被警示因违规进行关联交易上交所对佳通轮胎下达监管函

华晨汽车原董事长24年受贿1.33亿元,是如何被警方发现的?

2020年,华晨汽车集团因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被上交所通报批评,继而集团董事长祁玉民遭到审查调查,最终,祁玉民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财物等一系列违规违法行为也浮出水面。目前,祁玉民已被开除党籍,而且正面临检察机关的起诉。最终,祁玉民将面临的是法律的制裁。这也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1.祸起萧墙,东窗事发

2020年上半年,华晨汽车集团面临四面楚歌的境地,因为资金短缺等诸多问题,华晨集团在几家银行的贷款已经逾期,面临着高昂的利息赔付。然而,面对财务危机,华晨却无力回天,下半年更深陷信托、保险、债权违约等诸多问题中,并被上交所公开通报批评。华晨彻底跌入深渊,申请破产重组。华晨的冬天来了,祁玉民的冬天也来了。

2.巧取豪夺,白领大盗

华晨集团因债权违约等诸多问题遭到上交所通报批评,原责任人董事长祁玉民也因诸多经营问题接受审查调查,这个隐匿多年的白领大盗终于浮出水面。从1995年到2019年的20多年间,祁玉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在借用资金、承揽业务等方面为数十人谋取不当利益,同时收受不合法财物多达上亿元。

总结:祁玉民背地里干下了诸多法律不容的事情,让自己走上了身败名裂的道路。最终,祁玉民可能将在牢狱中度过自己的后半生,而这一切都是他贪婪金钱、追求财富惹的祸。在这里提醒大家,不要为了钱丧失理智,不管来路正不正,否则祁玉民就是前车之鉴,这个教训,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得到警惕,都不应该忘记。

董事长被通报批评副董事长及12名董事集体被警示因违规进行关联交易上交所对佳通轮胎下达监管函

金发科技被通报批评,这是因为什么呢?

金发科技被通报批评,这是因为涉及到9.75亿美元口罩合同进展信息批不及时,这会让投资者产生损失,上市企业第一时间公布重大事情是公司的义务,金发科技没有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这是被通报批评的主要原因。

很多企业都希望自己的企业能够上市,上市之后,企业能够解决资金困难问题,上市之后企业能够得到更快的发展,同时也能够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上市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好的事情。上市之后也会面临很多监管,对于财务报表,对于消息披露都有严格的规定,一旦没有按照上市企业标准披露信息都可能面临严重的后果。金发科技被通报批评主要原因是因涉及到9.75亿美元口罩合同进展信息批不及时,这可能造成投资者的损失,这是金发科技被通报批评最主要的原因。

一、金发科技为什么会被通报批评。

企业上市之后,都必须严格的遵守信息披露规则,这些规则都有明文规定,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金发科技2020年5月关于9.75亿美元口罩合同的进展信息一致没有披露,这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影响,这是金发科技被通报批评的主要原因。

二、金发科技为什么会信息披露不及时。

金发科技信息披露不及时最主要原因还是这笔合9.75亿美元合同可能已经被取消,企业承受了很大的损失,导致公司没有办法第一时间做出解释,这种亏损可能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这是他们选择不及时披露信息的主要原因。

三、对于金发科技这种行为你怎么看。

作为上市企业,对投资者负责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不管发生什么问题,第一时间披露信息都是公司的义务,这种瞒天过海的行为其实非常可耻,这也会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这种行为应该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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