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个人有关事项补充填报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参考辅助查询途径

为便于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我们整理编辑了部分辅助查询工具的操作步骤,供填报时参考。

一 出国境证件及记录情况

第一步

第二步

点击右下角“我的”。

第三步

输入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

按照提示进行人脸识别。

第五步

回到首页,点击“证件查询”

第六步

点击有效证件下方灰色字体,查看已失效证件

第七步

返回,点击页面右下角“我的”

第八步

点击“出入境记录”

第九步

选择时间段后,点击“确认查询”

二 部分股票查询

温馨提示:“中国结算”APP只纳入了部分A股,其他未纳入的股票(包括B股)需要本人核实后填报;股票(基金)开户时间长、查询困难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开户机构查询,若原开户机构已经消亡或被兼并,可拨打4008058058查询。

第一步

下载“中国结算”APP

中国结算APP

第二步

点击首页左上角“一码通资产查询”

第三步

选择1只股票进入详情页,查看股票详细信息

三 部分基金查询

温馨提示:目前没有查询基金的专用APP,需要到购买基金的银行、证券公司或通过软件进行查询;支付宝的“余额宝”和微信的“零钱通”均为基金,可以使用手机按照以下步骤辅助查询。

第一步

打开“支付宝”,点击首页右下角“我的”,选择“总资产”

第二步

点击“资产明细”中的“余额宝”

第三步

点击页面右上角“…”,选择“基金详情”

第四步

点击相关基金名称查看详细信息

第一步

打开“微信”,点击右下角“我”,选择“服务”

第二步

点击页面右侧“钱包”

第三步

点击“零钱通”

第四步

点击页面右上角“…”,选择“基金详情”

第五步

点击相关基金名称查看详细信息

四 投资型保险查询

第一步

下载“金事通”APP

第二步

点击页面右下角“个人中心”,进行注册登录

第三步

登录后返回首页,点击“投资型保险”

第四步

点击相应保险下方“查看保费详情”

五 投资企业或担任高级职务查询

温馨提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投资企业情况,可到任职或投资的企业查询,或使用“企查查”“天眼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以及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辅助查询。

第一步

第二步

进入页面后弹出窗口,选择“我再看看”,点击下方“其他应用”

第三步

点击“投资任职情况查询”,按提示完成实名认证

第四步

查看查询结果,如果登记信息,则会显示相应公司名称,可点击公司名称查看详细信息

六 法律服务机构查询

第一步

网页搜索“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进入后选择“律师”,在搜索框中输入姓名,点击查询

第二步

点击下方相关律师姓名,查看详细执业信息

第三步

返回首页,选择“律师事务所”,在搜索框中输入律所名称,点击查询

第四步

点击下方相关律所名称,查看详细信息

七 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查询

第一步

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选择页面中的“私募基金业务”。(官网:https://www.amac.org.cn)

第二步

下拉页面,选择“信息公示”,点击下方相应栏目进行查询

温馨提示:以上网页链接、微信小程序和手机APP为辅助查询工具,仅供参考。领导填报时仍需按实际情况仔细核实,与家属充分沟通,确保填报准确、无遗漏。

来源:上海基层党建、金组工

东洲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个人有关事项补充填报

个人有关事项核查方式

法律分析:领导干部需要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内容(14项)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3.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5.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6.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7.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8.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9.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10.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1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12.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13.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14.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法律依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明确规定,需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主要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的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个人有关事项补充填报

请问干部个人事项核查的程序是什么

一是要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单位)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启动抽查核实工作。二是要确定随机抽查核实对象。按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企业领导人员三类确定抽查范围;将其他相关部门管理的干部按照职能权限分类编号后,按规定比例随机抽取抽查核实对象名单,确定核查对象。三是要开展抽查核实。由组织部门统一将被抽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提供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由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核查工作,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查询结果。四是要总结抽查核实情况。在抽查核实工作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对抽查核实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委及组织部门,由市委组织部对全市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五是要开展抽查结果的核实和处理。对抽查核实结果与领导干部个人填报内容一致的,予以归档;对漏报或者填报不规范的,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将移交检查机关和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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