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A股造假遇证监会严厉整治违规者或面临1015年刑期

2021年3月1日起,随着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实施,国内的金融监管工作正式进入了一个崭新纪元。

显然,这就是为股票造假现象而量身打造的限制性条例,剑指A股市场的意味非常浓厚。对于经历过多次大型股灾的金融难民来说,不失为点亮前路的一盏明灯。从更大层面来看,这也是国家应对新一轮全球通胀与潜在风险的必然之举。

造假之风 股已有之

成立于1602年的 荷兰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

1602年,最初的股票诞生于号称资本主义与现代金融故乡的荷兰。本意就是打通一种快捷而又便利的融资渠道,为大批出海的船只提供启动资金。由于持股人可以在回本前就转手卖出,自然比过往的简单投资模式更能聚累多方资本。但开放性市场本身,也极为依赖广大股东们的信心预期。既给出一条合理合法的提前撤退途径,又将风险直接转嫁到继承者头上。

于是,类似模式很快在欧洲各地流行起来,并立即衍生出许多骇人听闻的教科书级骗局。比如先成立一个号称要搞海外殖民投资的XX公司,然后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大肆圈钱,再通过出售股权的方式完成金蝉脱壳。弄到最后才被人发现是一副空壳,旗下的船只、仓库、房屋和海外地产经变卖,依然是资不抵债。这种完美利用信息差优势的经典骗术,直到21世纪的今天都依然在定期上演。

股票自诞生之日起 就容易吸引造假者的圈钱盛宴

1916年,作为远东金融重镇的上海,开启了中国这片土地上的初代股票市场。筹备阶段最大倡导者,正是拥有国父称号的孙中山先生。虽然原意是要为革命事业迅速融资,却不想吸引来大批拥有丰富博弈经验国际金融冒险家。当他们在一次次血腥的转手后拂袖而去,瞬间就让为革命而炒股票的青年蒋介石遭遇爆仓,不幸沦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代金融难民。

以上事迹或许距离你我都较为遥远,但能透露出的股市风险却始终“亲切”。尽管任何投资都存在巨大风险,却很少能像股票这般充满“暗黑玄学”。别有用心者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利用法律漏洞释放虚假信息,进而在事情败露前大肆敛财。

建立于1916年的 上海股票交易所

为了尽可能的做到以假乱真,势必同负责担保认证的保荐人、律师和会计师进行私下勾结,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粉墨亮相。甚至于在企业完全亏损、个人信用濒临破产的危险边缘,用发行股票的手段完实现丽转身,也直接将原本应属于自己的痛苦都甩锅出去。

比如在2017年东窗事发的雅百特公司,就以财务造假等经典手段,营造出用海外项目完成大笔营收的虚假业绩。随后便趁机借壳上市,准备切切实实的大捞一笔。结果却被证监会发现,所谓回款居然都来自该集团的下属企业,以及其他一些国内公司。最后就连所谓的投资3.5亿都被爆出是空穴来风,实属空手套白狼的当代典型案例。

2017年被揭发财务造假上市的 雅百特公司

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大量的A股造假事件 催生强制退市规定

现今世界早已告别了数百年前的自由资本主义野蛮生产期,但金融风险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却因经济总量的进步而永远悬在众人头上。特别是在经历了2009-2015年间的2次历史级股灾后,整个A股市场的声誉和活力都受到了严重影响。最为直接的清理手法,就是对不符合标准的股票实施强制退市。

早在2012-14年之间,证监会便牵头开展了两轮退市制度改革。其中,又以2014年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最为猛烈,被整个业界称为“最强退市制度”!最大的亮点是丰富了“主动退市”概念,也新增了应触发“强制退市”的两种情形。从而明确了重大信息披露违法退市和欺诈发行退市的原则标准。到了2017年,证券市场退市和暂停上市力度又进一步获明显加大。目的就是要对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公司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将害群之马彻底扫出资本市场。

借壳上市的好戏 一直在A股市场中反复上演

然而,资本市场本身就一直处于动态变迁之中。既然普通人都知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腹黑处世哲学,那么熟悉运作流程的“金融巨子”们也很容易在逃避监管方面做到与时俱进。甚至在利益面前自闭双眼,昧着良心顶风作案。

比如发生在2019年的康美药业造假案,就深深震撼了整个中国资本市场。这家公司依靠典型的财务假造手段,长期被捧为A股市场上的大白马,并一度创下1390亿元的市值记录。结果,随着操盘手们最终离场,康美的市值也迅速被腰斩。正当所有人都怀疑其财报存有造假嫌疑,该企业还如期兑付了1笔价值20.87亿的融资券。股价随即迎来触底反弹,并吸引到更投资人为他们的不齿行径买单。最终还是被证监会扒出底裤,揭露其虚增货币资金299亿的黑心财报。至此才让骗局中道崩殂,却已无力挽救广大投资人的累累心血。

2019年被揭发财务造假的 康美药业

这些残酷到极致的A股造假案例,无不反映出此前监管部门的一处重大软肋:即 当事人通过篡改财报、非法上市所能获得的收益,远远超出其可能遭遇的处罚成本。

正因如此,无数秉持富贵险中求的金融亡命之徒,愿意在知法犯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更多处于中间环节的第三方部门,都会为巨额分红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哪怕只是分到这些金融骗局收益的残羹剩渣,也自认为会强过损失有限的细微责罚和不痛不痒的舆论追责。这也是证监会本次推出最强“修正案”的最重要原因。

收益的重大 让原先的处罚显得不痛不痒

势在必行 利在千秋

新“修正案”对股市的监管有进一步强化

本次“修正案”对股市造假行为的处罚有多严厉?我们不妨看看以下这些条例细则:

1 对于欺诈发行,刑期上限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5年有期徒刑,并将对个人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修改为“并处罚金”。同时取消5%的上限限制,对单位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提高至20%-1倍。

2 对于信息披露造假,修正案将相关责任人员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罚金数额由2万元-20万元修改为“并处罚金”。同时也取消20万元的上限限制。

3 对于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在证券发行、重大资产交易活动中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毋庸置疑,这就是要将监管的范围延伸至股票、债券市场的各个环节,并对所有上下游单位都起到警示作用。每个涉事企业都将面临史无前例的天价罚单,而处于帮凶位置的自然人,也要面临的自身无法承载的巨额罚款。力度之重,足以将一个普通的小康家庭从中产阶层中击落。10-15年的漫长刑期,也会让一个精英失去他对所有社会资源的理解和分享能力。

2001年 轰动全球的安然财务造假事件

这样的处罚是否有些过度?我们不妨再看看发生在2001年的美国安然财务欺诈丑闻:

公司CEO杰弗里-斯基林被判刑24年,且罚款4500万美元!

整场财务欺的诈策划者费斯托,被判6年监禁外加2380万美元罚金!

企业创始人肯尼思-莱,虽因本人在诉讼期间去世而得以撤销刑事指控,却仍被追讨1200万美元赔偿金!

欺诈帮凶安达信,也因妨碍司法公正被判”有罪”后破产,退出从事89年的审计行业!

投资银行同样不能独善其身。因涉嫌财务欺诈,花旗集团、摩根大通、美洲银行被判分别向安然破产的受害者支付20亿、22亿和6900万美元的赔偿金!

美国的量化宽松政策 也势必要求中国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

最后,我们还不应忘记,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否不仅事关投资者利益,也是一个国家能否保持稳定的重要基石。自2008年的房地产崩盘危机开始,作为当代世界金融核心的美国,已经在两任总统手中实施了多次量化宽松。超额发行的美元货币,撑起了欣欣向荣的美国股市,也不断对所有的其他国家形成海浪一般的持续冲击。加之2020年的经济因疫情而停摆,新的拜登政府自然不会在该领域有任何改观。这又会为那些掌握财报造假技术、惯于制造不对等信息差的有心之人,奉上无数圈钱跑路的黑色机遇。若不提前颁布具有预防性的“修正案”,就只能在山呼海啸来临时处处被动。

毕竟,当初建立全球首家股票交易所的荷兰阿姆斯特丹市民,有去美洲用低价买下一座岛屿。然后用家乡之名,将这片处女地称为新阿姆斯特丹。后来几经转手,演变为今人皆知华尔街世界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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