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的持股比例是多少,法人持股比例最新规定

作者:李利威 摘于《一本书看透股权架构》(机械工业出版社,2019.4)第一章p13-p17。

要控制公司,拥有更高的持股比例肯定是最简单粗暴且最有效的办法。到底股东拥有的持股比例达到多少可以牢牢地控制公司呢?这首先需要我们了解不同持股比例所代表的含义。为了便于按图索骥,我们将公司分成4类:有限公司、非公众股份公司、新三板公司和上市公司。本篇文章我们来分析市场上最受到关注的上市公司,由于篇幅较长,上市公司部分我们将通过两期内容分享,本期是上期。

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内地的证券交易所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际知名证券交易所有: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香港交易所(HKEX)、纳斯达克(NASDAQ)、伦敦证券交易所(London Stock)等。本节主要讨论A股上市公司。

从投资端角度来看,由于投资上市公司股票的门槛很低,所以投资者众多。从融资端角度来看,企业IPO的门槛较高,上市公司相对比较优质。所以,上市公司的股票流动性要远远好于新三板公司。表1-4列示了上市公司股东常见持股比例所代表的含义。

表1-4 上市公司股东常见持股比例含义

1、重大事项通过线(67%)

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由于企业申请A股上市,需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25%以上,所以理论上,实际控制人要想在公司上市后拥有67%的表决权,在上市前需拥有接近90%的表决权。

但是由于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多数为财务投资人,并不会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所以,在实务中,大股东想控制上市公司并不需要拥有67%这么高的持股比例。

2、实际控制认定线(30%)

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或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3、要约收购触碰线(30%)

当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时,将被证监会认定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因为上市公司股票流动性极好,投资者可以很容易地购买或抛售公司股票,所以大部分投资者并不会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只会选择“用脚投票”。

因此,上市公司认定实际控制人的标准要比非上市公司低很多。另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做出提示性公告。

4、首发公众股比线(25%)

企业申请A股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而且公开发行的股份需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例外情况为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权益变动报告线(20%)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进行披露。

6、科创板激励上限(20%)

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

科创板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这些产业,科创板给予了更包容的上市条件,而且对上市后股权激励的限制也给予了放宽。

比如,科创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允许低于市场参考价的50%,而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授予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①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又如,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而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比例不超过10%。

【版权说明】本文内容来源于《一本书看透股权架构》,作者李利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号发布经过与原作者沟通并获得授权。

控制的持股比例是多少,法人持股比例最新规定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是多少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上限是:在港交所上限是不超过37%。在沪(深)交所上限是不超过75%。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六条: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的条件之一是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且持有股票面值达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在收购行为发生后,由于收购人作为一个股东,通过收购活动已持有了该上市公司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股份,那么,该上市公司已不再具备所规定的上市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控制的持股比例是多少,法人持股比例最新规定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的条件之一是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且持有股票面值达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在收购行为发生后,由于收购人作为一个股东,通过收购活动已持有了该上市公司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股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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