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并于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8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共10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示结果,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列入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1日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股份公司员工激励计划名单必须公示吗 什么时候公示

(一)公示内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二)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止,公示期为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三)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公示。(四)公示结果在上述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纯流量卡显示网络不可用咋回事?联通流量卡显示网络连按不可用是咋回事

以下原因
1.手机卡没有插好,接触不良;
2.所在位置搜索不到网络信号或网络信号不稳定;
3.手机卡、卡槽或手机终端出现损坏;
4.手机卡状态不正常(如停机、已销户等状态);
5.手机终端不支持联通网络。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ina Unicom、简称“中国联通”、“联通”)于2009年1月6日在原中国网通和原中国联通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在国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是中国唯一一家在纽约、香港、上海三地同时上市的电信运营企业,连续多年入选“世界500强企业”。
中国联通主要经营GSM、WCDMA和FDD-LTE制式移动网络业务,固定通信业务,国内、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卫星国际专线业务、数据通信业务、网络接入业务和各类电信增值业务,与通信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业务等。2009年1月6日,原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与原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重组合并,新公司更名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为与合并前的中国联通相区分,业界常以“新联通”进行称呼。
中国联通拥有覆盖全国、通达世界的通信网络,积极推进固定网络和移动网络的宽带化,为广大用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信息通信服务。2009年1月,中国联通获得了当今世界上技术最为成熟、应用最为广泛、产业链最为完善的WCDMA制式的3G牌照,拥有“沃3G/沃4G”、“沃派”、“沃家庭”等著名客户品牌。
2021年6月,中国联通获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71] 。2021年12月07日,中国联通5G消息生态联盟正式成立。
2008年
5月23日,中国联通分拆双网,其中CDMA网络和133、153号段正式并入中国电信,联通停止CDMA业务,保留GSM网络与中国网通组成新的联通集团。同年10月1日正式开始拆分并同日将CDMA网络移交中国电信运营。
中国联通logo
中国联通logo
7月27日,联通红筹公司、联通运营公司与电信H股公司签署《关于转让CDMA业务的协议》。联通运营公司将其拥有和经营的目标业务转让给电信H股公司、联通运营公司将其持有的联通华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99.5%的股权转让给电信H股公司以及联通红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电信H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转让中国联通(澳门)有限公司100%的股权,CDMA业务出售交易的对价为人民币438亿元。与CDMA业务出售交易同步,联通集团、联通新时空与电信集团于同日签署了《关于转让CDMA资产的协议》,约定联通集团、联通新时空分别向电信集团转让相关CDMA资产,CDMA资产出售交易的对价为人民币662亿元。
10月15日,中国网通红筹公司、中国联通红筹公司正式合并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通香港上市公司亦由“China Unicom Limited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China Unicom (Hong Kong) Limited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
1月6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重组合并,新公司名称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
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3张第三代移动通信(3G)牌照,此举标志着中国正式进入3G时代。中国联通增加基于WCDMA技术制式的3G牌照。
9月28日,中国联通召开以“3G精彩,精彩在沃”为主题的沃3G业务正式商用新闻发布会,宣布10月1日起在全国285个城市同步实现沃3G业务的正式商用。
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大楼
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大楼
10月30日,中国联通与苹果公司联合在北京"世贸天阶"举行iPhone手机的上市首销仪式。
12月,贵州、云南、宁夏、新疆、江西、甘肃、青海7省(区)50个城市正式开通3G业务,至此,中国联通已在335个大中城市开通3G网络。除西藏5个偏远地市以外,中国联通3G网络基本覆盖了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主要交通干线和4A级以上旅游景点。
2010年
3月20日,“十省千县”妇联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开通。该热线由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共同负责维护。“十省”包括吉林、长春、黑龙江、福建、海南、四川、河南、江西、浙江和重庆。
6月21日,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与台湾中华电信签署厦(门)金(门)海缆谅解备忘录。
7月,中国联通大幅下调国际及台港澳出访漫游资费,中国联通已与220个国家或地区的398家运营商开通了话音漫游业务,并与其中的143个国家和地区的269家运营商开通了GPRS/WCDMA数据漫游业务。
8月,中国联通与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中国香港地区、中国台湾地区、中国澳门地区等国家和地区主要运营商签署双边优惠漫游合作协议。中国联通已与亚太地区153家移动运营商开展漫游业务合作,其中包括24家3G运营商。
9月20日,中国联通新加坡子公司正式开业,这也是中国联通在东南亚地区的首家运营公司。 [2]
11月,中国联通“沃商店”在上海发布并在全国投入使用。12月,中国联通成为全球首家也是国内唯一一家可提供缅甸国际漫游服务的电信运营商。截至年底,中国联通已与170个国家和地区的333个运营商开通GPRS国际漫游来访业务,并与155个国家和地区的294个运营商开通GPRS国际漫游出访业务。
2012年
中国联通为落实工信部“宽带提速工程”工作,全面启动光纤到户工程,加快建设宽带网络,为落实国家宽带战略,改善广大网民上网体验、推动三网融合作出贡献。 [3]
2013年
12月4日,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向中国联通颁发了基于TD-LTE制式的第四代移动通信(4G)营业执照。
2014年
3月18日,中国联通宣布沃4G正式商用。 [4]
6月27日,工信部批准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分别在16个城市开展FDD-LTE和TD-LTE混合组网试验,8月28日混合组网试验范围扩大至40个城市,12月18日又增加到56个城市。在支持国家主导的TD-LTE同时,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也在积极部署混合组网,FDD/TDD融合组网成为未来趋势已是业界共识。全球范围支持FDD-LTE的运营商超过300家,而支持TD-LTE的只有30家。 [5]
FDD-LTE已成为当前世界上采用的国家及地区最广泛的,终端种类最丰富的一种4G标准。
2015年
2月4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向中国联通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巡视组指出联通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司党组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有的领导和关键岗位人员利用职权与承包商、供应商内外勾结,搞权钱、权色交易;有的纵容支持亲属、老乡或其他关系人在自己管辖范围内承揽项目或开办关联企业谋利;有的在子女出国留学、就业等方面接受供应商利益输送。
2016年
1月13日,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举行“资源共建共享、客户服务提质”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6]
2017年
4月10日,中国联通计划通过发行A股至少融资300亿元人民币,拟引入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以及其他国企作为股东,新的股东占A股股本比例或达到20%左右,该计划可能在6-7月份敲定。 [7]
7月27日,中国联通表示同年9月1日起将取消手机国内漫游费。 [8]
8月,中国联通近800亿混改方案出炉,引入的民营战略投资者中,腾讯投资110亿元,占5.21%;百度70亿元,占3.31%;阿里巴巴43.3亿元,占2.05%;京东50亿元,占2.36%;苏宁40亿元,占1.88%;光启互联技术40亿元,占1.88%;淮海方舟信息基金40亿元,占1.88%;鑫泉基金7亿元,占0.33%。国有部分两家,中国人寿217亿元,占10.22%;接受老股的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129.75亿元,占6.11%。 [9]
2017年12月26日晚间,中国联通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签约仪式在中国联通大厦内举行。这场签约,标志着中国联通正式成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官方通信服务合作伙伴,跻身于北京冬奥组委市场开发计划最高级别的赞助企业之列。 [10]
2018年
2月8日,中国联通公告,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共14项子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王晓初、陆益民、李福申、尹兆君、卢山、李彦宏、廖建文、胡晓明获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冯士栋、吴晓根、吕廷杰、陈建新、熊晓鸽获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此外,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也获通过,监事会提前换届。 [11]
2018年2月11日,中国联通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等一系列相关公告。首期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84788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8%。 [12]
4月,中国联通某省公司正进行2G基站减频退服换机活动,拟关停低话务基站101个。 [13]
6月22日,中国联通发布公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提速降费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起,中国联通取消流量“漫游”费。 [14]
2018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向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首批签约的15家企业发放了经营许可证,批准其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15家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名单:苏州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友互联有限公司、红豆集团有限公司、远特(北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民生通讯(深圳)有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迪信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分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乐语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海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话机世界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
2018年8月6日,中国联通5G创新中心挂牌成立。5G创新中心编制暂定为253人。 [16]
2018年8月10日,中国联通宣布,自10日起大幅下调国际/港澳台漫游资费。此次资费下调涵盖语音及数据业务,资费下调幅度平均超过40%,最大降幅高达97%。 [17]
2018年9月29日,中国联通携手华为演绎了国内首例5G异地合奏音乐会。 [18] 10月,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9] 10月19日,中国联通在越南河内成立了一家运营公司,这是其在“一带一路”区域设立的第12家分支机构。该公司名称为“中国联通(越南)运营有限公司”。 [20] 10月31日,中国联通和首钢集团在首钢园区举行战略合作伙伴签约仪式,双方将携手把首钢园区打造成国内首个5G示范园区。 [21] 12月,中国联通法国公司在法国巴黎正式开业 [22] 。
2019年
2019年6月6日,工信部正式向中国联通发放5G商用牌照。 [23] 8月,中国联通与格力电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4] 10月,在2019工业互联网全球峰会上,中国联通宣布旗下的云镝工业互联网平台正式启动上线运营。 [25]
2020年
2020年2月27日,中国联通为赴湖北医疗人员中的联通用户赠送520元话费,并提供免停机服务。各地分公司积极为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实施免停机服务,并给予话费减免,已惠及 6576名医务人员,其中支援湖北医务人员2796名。 [26] 2020年4月,入选国务院国资委“科改示范企业”名单。 [27]
2021年
2021年5月7日晚,中国联通公告纽交所退市决定 [69] 。6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颁发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71] 。
2021年7月16日,中国联通与国泰君安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73]
2021年11月2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81]
2021年11月8日,中国联通操作系统开发团队设计研发的自主知识产权操作系统 CULinux(China Unicom Linux)在北京发布。 [82]
2021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法定代表人由王晓初变更为刘烈宏。 [88]
2021年,中国联通全年达到人民币3278.54亿元,7.9%;收入达到人民币2961.53亿元,同比增长7.4%,增速较2020年全年提高3.1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达到人民币63.1亿元,同比增长14.2%,增速较2020年全年提高3.4个百分点。董事会建议派发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96元,连同已派发的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20元,全年股息合计每股人民币0.216元,同比提升31.7%。
2021年,中国联通移动服务收入达到人民币1641亿元,同比提升4.8%,移动出账用户净增达到1130万户,大幅优于2020年的净减1,266万户。5G业务加速发展,公司5G套餐用户达到1.55亿户,5G套餐用户渗透率超越行业平均,达到48.9%。截至2021年底,可用5G基站达到69万站,4G基站达到156万站,4G人口覆盖率达到95%,4G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1%。 [96]
2022年
2022年2月,据国资委网站,中国联通明确新战略,全面承接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制定了《建设新型数字信息基础设施行动计划》和《算网融合发展行动计划》。 [93]
2022年3月,在2022世界移动通信大会期间,中国联通举办5G专网PLUS系列成果发布会。会上,中国联通携手GSMA、华为、美的、长安汽车、海康机器人、山西乡宁焦煤集团等行业伙伴共同发布了“5G专网PLUS”系列成果,推动5G应用“扬帆”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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