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荐股判刑,非法荐股判多少年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炒股不容易,不仅要防止各种“黑天鹅”,还要时刻防骗子诈骗。

今年3月,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数据显示,大部分投资者表示主要依靠自己分析做出投资决策,根据网上投资专家推介和接受投资顾问辅导的较少,占比不足10%。尽管比例较低,但放在全国1.4亿股民这个基数上看,从网上寻求“老师”荐股的股民数量也不少,这就给一些人可乘之机。

近日证监会官网就发布了一起案例,河南濮阳一对小夫妻,控制23个微博账号发布荐股和买卖时机等证券投资建议,向客户收费非法获利268.64万元,最终被罚没537.28万元。该案件再次给股民提了醒,炒股不要随意相信网络上的所谓“老师”。

荐股3年获利268.64万元

证监会披露的(2019)1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马百亚出生于1990年,其妻子王会洁出生于1989年,夫妻俩已通过微博非法荐股三年。

2015年10月至2018年9月11日,马百亚、王会洁陆续通过自己注册、淘宝购买等方式取得“财经—老陈”、“老马说股票”等23个实名认证微博账号,并使用上述微博账号公开提供股票投资品种选择和买卖时机等证券投资建议。投资者被微博公开提供的证券投资建议吸引注意后,通过微博所公开的微信、QQ账号,与马百亚、王会洁或其雇佣人员建立联络。此外,马百亚、王会洁或其雇佣人员还通过马百亚所获取的投资者手机号码与潜在客户建立联络。

在与潜在客户建立联络后,马百亚、王会洁及其雇佣人员即进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从而通过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的方式收取费用。在客户交纳咨询费或会员费后,马百亚、王会洁通过微信、QQ等网络平台向缴费会员提供股票投资品种选择和买卖时机建议等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服务期限根据客户缴费数额确定。至于涉及的客户数有多少,证监会未披露。

马百亚、王会洁二人分工明确,马百亚实际控制23个微博账号,负责所推荐的具体股票的分析、筛选工作,形成证券投资建议;王会洁协助马百亚在淘宝网站购买业务推广所用实名认证的带粉丝微博账号,负责受雇人员招聘、日常考勤及工资发放,承担部分微博和微信账号的维护和为缴费客户提供后续服务等管理工作。二人在实施上述行为的过程中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通过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共获取非法收入268.64万元,相当于平均每年非法获利90万元。

经查,马百亚、王会洁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

马百亚、王会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关于“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的“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证券公司或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马百亚、王会洁违法所得268.64万元,并处以268.64万元罚款,“没一罚一”共计537.28万元。

证监会称,马百亚、王会洁有提供重要线索,属于从轻情节,上述“没一罚一”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罚款最低幅度。

微博平台流量大,容易被不怀好意的人盯上。在证监会公布的“2018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也有一起类似案例——即廖英强操纵市场案。廖英强是知名财经媒体的嘉宾主持,在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情况下,利用自身影响力,在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荐股前先行买入,然后推荐他人买入,并在股价上涨时迅速卖出,牟取短期价差。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46次操纵39只股票。2018年4月,证监会依法对廖英强作出行政处罚。

警惕四类微博上的“非法荐股”活动

9月4日,证监会网站发布了一则“微博进一步打击非法荐股等违法信息的处理公告”,其中提到,近期,微博平台“非法荐股”类营销活动有抬头之势,仅8月份,微博平台就永久关闭以广告形式将用户导流至微信、微信公众号、QQ群、第三方交易平台等非法荐股账号256个,共屏蔽、删除相关微博广告348条;集中清理仿冒财经领域知名人士、专家等相关账号979个。

微博方面提醒用户,非法荐股活动花样繁多,欺骗性强,遇到以下几种“非法荐股”类活动请保持警惕。

一,抢占高曝光微博的热门转发区和热门评论区,以推荐“炒股专家”、“免费诊股”、“专家一对一指导”等夸张性宣传术语,或者鼓吹过往炒股“业绩”,以传授炒股经验、培训炒股技巧为名开展非法荐股,使用户遭受财产损失;不法分子往往使用虚假身份和虚假信息,通过夸大宣传、承诺收益等手段,以各种形式作掩护,诱导用户上当受骗;

二,声称每日送涨停板、帮忙诊股等诱骗用户,推销各类“荐股软件”、“荐股平台”,以免费使用的方式拉拢用户,随后以升级等各种名义,诱骗用户购买软件或充值,收取服务费,以便享受“荐股服务”;

三,冒充财经大V进行欺诈。高仿账号通过主动私信联系用户,以先盈利后分成等方式进行盘中指导,股票涨获得分红,股票跌与用户切断联系;高仿账号的微博头像、简介、昵称等与被仿冒大V非常相像,昵称一般在原账号昵称加上“-”“.”等小符号,或者使用相近的字母或文字;头像使用被仿冒大V的头像;微博内容与被仿冒大V近期发布的内容一致,让人真假难辨;

四,在今日解盘、选股技巧教学等视频微博中夹带微信号、QQ号,进而开展诈骗活动;以“我的私募老友”、“圈内的大牛”、“散户交流群”、“给大家一个福利”、“获取解套方法”等具有诱惑性的广告语,诱骗粉丝加QQ群、加微信号或者短链接跳转至第三方投资平台开展诈骗活动。

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望周知。

非法荐股判刑,非法荐股判多少年

非法荐股获利5万判几年

法律分析:涉嫌非法经营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荐股判刑,非法荐股判多少年

90后花五百万与白富美谈恋爱,却被女友送派出所,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为了心爱的人,你甘愿做出哪些牺牲?在影视作品中我们听到过太多的山盟海誓,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甚至可以为了对方去死云云。网络中也有不少人信奉这样一句话:“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爱你,就看他肯不肯为你花钱。”

或许是笔者的观点有点跟不上时代,一直觉得爱情是两个人情感的交融,它只能用心去感受到,而不是用什么其它办法就可以检测出来的,肯为你花钱的也未必是真爱。换句话说,爱情应该是平等的,并不是靠付出就能换来的。这倒正应了一首神曲中的那句歌词: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

坐标四川省广元市,小曹是一名90后小伙子,他先后花了500多万元巨款谈了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结果最后却被女朋友及家人扭送进了派出所,还告上了法庭,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原来,小曹于三年前认识了女生小王,一见倾心,一心想把她追到手。小王是小曹前女友的闺蜜,家境殷实,父母是建筑公司老板,是名副其实的白富美。然而小曹的父母只是普通工薪,收入平平,他自己也没有稳定工作,靠四处打工生活。

从双方的家庭经济条件来看,这是典型的门不当,户不对,想要走到一起一般会有很大阻力。为了将小王追到手,小曹动了歪主意,要把自己伪装成一个高富帅,而且首先欺骗的对象就是自己的父母和亲友。小曹谎称自己要开一个租车行,前期需要大量资金购置豪车,然后靠出租豪车赚取高额租金,希望父母能帮他一把。

看到儿子有心要干一番事业,小曹的父母心里甚是欣慰,不仅拿出了全部积蓄,还亲自出面帮儿子借钱。就这样,小曹的叔叔、姑姑等亲戚都被拉下水,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去贷款,最终帮小曹凑齐了约100万元的“启动资金”。可惜的是,小曹并没有把豪车买回家,而是去租了一辆豪车回来,用以蒙蔽父母亲戚,同时向小王炫耀这是自己的豪车。小曹开始拿着借来的钱和小王约会,多次出入高端消费场所,很快,小王答应了做这位“高富帅”的女朋友。

“他曾经租过一辆车,我印象很深。租金是每天1.1万,他租了有二十七八天,相当于租这辆车就花了30几万,当时我们都无法理解他这种消费观念。”参与调查办案的民警如是说。

照这样的花钱速度,一百万也挺不了多久。更可怕的是,过惯了奢靡生活的小曹,已经被自我催眠,当真把自己当成了高富帅。为了维系与女友小王的恋爱关系,他又想出了更为奇葩的招数。他骗女友说,自己只是出生在广元,实际是北京人。为了证实自己的谎言,他还花钱办了假户口本和假身份证,并把自己包装成是北京某建筑公司的股东兼销售经理,手上有大量的工程项目。而实际上,他当时只是在这个建筑公司打工搬砖。

这样的身份和资源,自然能引起同样从事建筑行业的小王家人的兴趣。很快,家里借来的100万花光了,小曹便把目标瞄向了女友的家人。他虚构了一些工程项目,邀请小王的母亲及姐姐等参与投资。对方对小曹的话深信不疑,小王的家人迅速拿出近500万元交到他的手上,坐等分红。可惜的是,不仅红利没有等来,而且这500万也很快被小曹挥霍一空。最后真相败露,小王及家人以诈骗为由,将“男朋友”小曹送进派出所,并向法院起诉。

“我主观意识上,我其实并不是想欺骗她(小王),因为在交往过程中,我和她需要花钱去生活,但我又没有能力去满足她的一切要求,她比较喜欢奢侈的东西。我只有从她妈妈那借到钱,然后再花到她身上,只有这样的方式,我觉得才能把她留在身边。”法庭上小曹这样说,听起来逻辑清奇,也似乎并没有多少悔改之意。

对于这500万元的去向,小曹交代主要是用来租车子,以及各种高档场所的消费。总之,钱已经花光了,至于具体的明细,他表示已经记不清楚了。法院对于曹某的判决已经出炉,确认其犯有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25万元;其二,责令其退还被害人小王母亲损失的208.5万元,以及小王姐姐的损失268.5914万元。

面对这样的结果,最受伤害的还有小曹的父母,两位老人简直悲痛欲绝。小曹父亲悲伤地表示:“我年纪大了,也赚不到多少钱了。”小曹母亲更是隔着小窗口痛哭流涕,她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从小教育儿子,他怎么会为了一个女人做出这样的傻事?而小曹自己,竟然还对小王念念不忘,他哭着说:“一句话,我还是很爱她,我还是很爱她,这是我的真心话。”

曾几何时,我们认为感情是两个人相爱的唯一前提。不仅如此,我们还相信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就可以打破门第差异,可以跨过一切阻隔和困难,因为我们相信“有情人终成眷属”。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高富帅、白富美成了很多人的择偶标准,至于有没有感情并不重要,甚至高矮美丑都不重要,只要“富”就足够了。爱情是多么神圣的东西,为什么要用钱去衡量?为什么不去享受真爱带来的美好体验?

或许小曹是真的很爱这个女友,但这种不计后果,甚至不择手段的追爱方式是错误的,是畸形的。不管怎么说,诈骗的行为已经成为事实,诈骗的罪名也已成立,不知小曹在里面反思一段时间后,会不会对自己曾经做过的事产生悔意。遇到自己喜欢的女生就努力去追求,这并不是什么坏事儿,但要靠卑微地付出才能追到手的话,这样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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