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基金微信号用葛优躺表情包侵权法院致歉并赔偿9500元

每经记者:黄小聪 每经编辑:叶峰

“葛优躺”这个表情包刚出来时,可以说在网络上掀起了一波晒图热潮,随之而来的与葛优相关的各种表情包也是层出不穷。

而微信上,包括很多公司在内的官方公众号为了能够让推送的内容更加生动、有趣,也经常会配以”葛优躺”的表情包,有的甚至还会添加更多的台词,并制作成动图。

不过,随着葛优把部分公司告上法庭之后,大家开始意识到这其实也是一种侵权,而且也有了判决案例,比如艺龙网就曾因为用”葛优躺”表情包侵权,被法院判决在其微博账号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7万元。

近期记者注意到,有基金公司也因为该表情包被告了,结果也是致歉并且赔偿。

因”葛优躺”表情包被起诉

具体这家基金公司又是怎么侵权的呢?

这家基金公司叫做泰信基金,2016年7月20日在主办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泰信基金泰友会”中推送了标题为”假如葛大爷也炒股……”配图文章。

葛优认为:泰信基金在其肖像中植入大量广告,且与泰信基金的业务有密切的关联性,其中广告语”这波行情我早预料到了””这只绝对是大牛股””我要补仓,别拦我””这只股没买是我人生遗憾”充分展示了泰信基金是吸引公众,让其误以为葛优是其公司用户。

同时,葛优还指出,该文章将网络热点”葛优躺”与泰信基金的理财产品与服务作关联性描述,在未经授权许可的前提下,擅自将其多张肖像图片用于商业宣传。泰信基金利用网络热点”葛优躺”及葛优的社会知名度来引人关注,未经其同意以盈利为目的使用肖像图片的行为,具有非常明显的商业属性,造成了诸多误解,极易使众多浏览者及消费者误认为葛优系泰信基金代言人或与其存在某种合作关系。

因此,葛优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泰信基金在其涉嫌侵权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主推文向其公开赔礼道歉,致歉内容应包含本案判决书案号及侵权图片使用情况;2.泰信基金向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及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开支1万元;由泰信基金承担本案诉讼费。

记者本来想去该公众号看看这篇文章长什么样子,不过却发现该微信上能够看到的只有今年9月份和10月份发布的两篇文章,其余均已无记录。

另外,记者注意到,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出具(2017)京方正内民证字第38050号《公证书》中,指出该涉案文章与葛优有关的文字内容还包括:”葛优一定没有想到,二十三年后的今天,自己还能因为《我爱我家》中的角色火一把”;”在1993年的情景喜剧《我爱我家》中,葛优饰演了一个‘二混子’季春生,自称是个掌握了水变油的革命性配方的发明家,死皮赖脸地待在贾家蹭吃蹭喝”;”今天小泰在朋友圈看到A股的小伙伴也出手做表情包了,加入葛优也炒股,那是怎样的场景,希望以下的组图能让你们在炒股群玩得更开心”。

致歉并赔偿9500元

而在泰信基金方面,显然也是没料到会是这样的局面。泰信基金辩称,涉案文章没有使用葛优的肖像,是我爱我家的剧照,文中出现的剧照和葛优的肖像不能等同于一件事;葛优躺是网络上的热点,对于《我爱我家》场景的使用构成合理使用。葛优的肖像权不能和公众表达自由相冲突。侵权发生期间”葛优躺”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被公众所关注,是公众表达相应的观点是言论自由,相关名人应有容忍义务,本案的文章正是用相应的社会现象,表达相关观点。

另外,泰信基金还表示,公众号的相关公众是基金本身,没有让公众误解,不构成侵权。微信文章的影响力极小,仅有23次阅读,其中还有员工浏览的,并且及时删除了。葛优要求赔偿金额过高,没有法律依据,不同意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认为,泰信基金为展示公司形象,向用户推送各类信息,亦属于公司经营行为,在经营过程中使用了葛优的肖像,构成侵犯肖像权,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不过法院也指出,葛优未提交证据证实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泰信基金因此获得的利益,考虑到推送该文时,”葛优躺”为社会热点话题,泰信基金的行为意图更多凸显在蹭热点话题,保持公众号推送文章的形式上的风趣活泼以及公众号推送的时效性,从文章内容以及含有葛优肖像的图片本身来分析,一般的公众并不会认为泰信基金利用葛优的知名度为其企业经营做广告宣传,也不会将葛优视为泰信基金的商业代言人。

综合考虑泰信基金对葛优肖像的具体使用方式、范围、时间和影响,法院判定:1、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显著位置,持续24小时登载致歉声明,向葛优赔礼道歉;

2、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葛优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9500元;

3、驳回葛优的其他诉讼请求。

每日经济新闻

泰信基金微信号用葛优躺表情包侵权法院致歉并赔偿9500元

近三个月14例新媒体侵权案件!索赔总金额7200万!

比如自媒体“酷玩实验室”侵犯“百度公司名誉权”一案已于近日宣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自媒体“酷玩实验室”需向百度赔偿14万。并需要在其微信公众号主文位置持续公开致歉。

对于多数自媒体,一次性支付14万元现金,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

3、自媒体如何避免这个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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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奇艺”起诉“营销奇葩说”

2018年10月,爱奇艺起诉视频节目《营销奇葩说》和创建“营销奇葩说”微信公众号的主体公司“北京雪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称雪领公司攀附《奇葩说》节目知名度,要求其停止使用“奇葩说”字样,并索赔200万元。

对于多数自媒体公司而言,66.6万元基本上是一笔天文数字了,至少是一笔巨额罚款。

法院为什么这样判?

因为爱奇艺获得了对第16260183号“奇葩说”商标的使用许可,享有“奇葩说”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广大自媒体人,一定要检查自己的公众号名称/LOGO/公司名称等,是否和他人的雷同一致。

2、“快手”起诉“百度

1月4日,根据海淀法院网的公示显示。

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

将深圳市麻帮网络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原告达佳公司和快手公司诉称,达佳公司系“快影”商标的权利人,后将“快影”商标授权给快手公司使用。但是他们发现,在百度公司运营的“百度手机助手平台”及宇龙公司运营的“酷派应用市场”中,推广了一款由深圳麻帮公司开发并运营的摄影类app“快手快影”。

从图标上看,深圳麻帮公司的APP和他们的APP图标完全一致,而且名称叫做“快手快影”,侵害了达佳公司和快手公司注册的商标专用权,同时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深圳麻帮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百度公司和宇龙公司分别在其运营的手机应用平台中推出了“快手快影”APP,故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我认为,百度这次被告,有点躺着中枪了。

同时我们要注意 ,如果你的APP名字和他人APP名字部分重叠,而他人注册了该名称商标,也可能涉嫌侵犯商标权。

3、“腾讯”起诉“微信食品公司”

2018年12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涉及侵害“微信”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认定“微信”属驰名商标,判微信食品公司停止使用该企业名称、及时更名并赔偿腾讯公司1000余万元。

法院认定,微信食品公司在上述两枚涉案驰名商标已具有相当知名度后成立,且将涉案吃用上表中显著识别部分“微信”作为公司字号的主要部分进行注册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事情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有个人注册了食品类的微信商标,把该商标转让给了微信食品公司。

但这个人除了微信商标,还注册了300余件商标,比如“卡其亚”、“阿米茄AMIGAA”、“COACH TORP”、“洁艺雅”、“希西黎”这类的知名商标。

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了《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所指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之情形。

所以食品类微信商标被判无效,这就侵犯了腾讯微信的商标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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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侵犯名誉权

“优酷”起诉自媒体“鞭牛士”

1月9日晚间,自媒体“BiaNews”在官方网站发文《消息称今日头条已达成对优酷收购》。

文章称有知情人士透露,今日头条已达成对优酷的收购,正在与西瓜视频对接业务。

1月10日,优酷对外宣布将起诉网络自媒体“BiaNews”传播不实信息。

“BiaNews”侵犯了优酷的商誉,向其索赔1000万,并要求对方在官方渠道公开道歉,消除其传播不实信息带来的负面影响。

这里有两个重点:

一,没有向优酷和今日头条双方求证

二,在优酷公开辟谣后,仍然没有及时修改、删除相关不实信息

“BiaNews”是科技领域里的知名自媒体,按理来讲,知情人获得的“小道消息”有一定可信度。不过这次优酷卯足了劲起诉,看样子这个知情人的“小道消息”100%是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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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奇艺”起诉“今日头条”

据判决书显示,爱奇艺方面享有电视剧《老九门》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而今日头条部分头条号上传该剧的部分剧集内容,并以“抢先看”等标题吸引流量,因而“爱奇艺”方面将今日头条运营方“字节跳动”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100万元。

2、“抖音”起诉“百度”旗下“伙拍小视频”

百度在法庭上表示,抖音短视频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表达,不具有独创性,不构成作品,不应当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抖音短视频”诉百度旗下“伙拍小视频”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正式宣判。

①涉案抖音15秒短视频属于“类电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③一审驳回抖音方面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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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度”起诉自媒体“酷玩实验室”

2018年8月份,自媒体“酷玩实验室”发表了多篇与百度相关的文章,被百度告上法庭,索赔500万,该事件在自媒体圈引发轰动。

小公举观察,酷玩实验室的几篇文章,多是通过一些贬义性质的词语吐槽百度公司,而非百度本身的产品。

在我看来:可以有理有据的吐槽产品烂,但说公司烂就涉及名誉权了。不能为了互联网中所谓的政治正确,为了黑而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酷玩实验室”及其运营主体“北京趣智阿尔法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百度公司名誉权的侵犯。

自媒体“酷玩实验室”需向百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4万元,并在其微信公众号主文位置持续公开致歉。

截止目前,自媒体“酷玩实验室”还没有在公众号中发布道歉文章。

3、“抖音”起诉“百度”

2018年12月3日,海淀法院网消息称,「娱乐并非愚乐」在百家号平台中发表了题为《抖音“滑梯门”再现,一男一女游乐园水中互动,网友:道德沦丧》的文章,捏造抖音短视频存在所谓“滑梯门”的色情视频。

4、“抖音”起诉“新浪”

因认为“头条新闻”等微博账户在微博平台上,持续发布《情侣为拍抖音拿3个八万麻将牌买车!遭销售人员围殴》内容。

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主体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发布平台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从上面这些案例中会发现,今日头条和爱奇艺、百度、新浪等多个互联网巨头之间都产生了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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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葛优与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泰信基金因公众号使用了“葛优躺表情包”被葛优诉至法庭。

这篇点击量23次、点赞1次的微信文章,法院判决赔偿9500元,平均每次点击花费了413元,算是自媒体行业里的天价点击了。

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泰信基金发布了一篇《假如葛大爷也炒股……》配图文章,文章里又含有多个广告语“这波行情我早预料到了”、“这只绝对是大牛股”、“我要补仓,别拦我”、“这只股没买是我人生遗憾”……

葛优认为:

泰信基金在其肖像中植入了大量广告,且与泰信基金的业务有密切的关联性,广告语让公众号误以为葛优是泰信基金的公司用户,侵犯了肖像权,并需要赔偿总计31万相关损失费。

泰信基金认为:

微信文章的影响力极小,只有23次阅读,其中还包括公司员工浏览的,并且及时删除了。葛优要求赔偿金额太高,没有法律依据,不同意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认为:

②但是葛优未提交证据证实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泰信基金因此获得的利益

③考虑到推送该文时,“葛优躺”为社会热点话题,泰信基金的行为意图更多凸显在蹭热点话题,保持公众号推送文章的形式上的风趣活泼以及公众号推送的时效性

④从文章内容以及含有葛优肖像的图片本身来分析,一般的公众并不会认为泰信基金利用葛优的知名度为其企业经营做广告宣传,也不会将葛优视为泰信基金的商业代言人

最终30万是不用赔了,只需要赔偿不到1万元,公众号需要发布文章道歉。

1、未经授权许可,不要擅自使用明星肖像用于商业宣传

2、制作发布音视频节目,名称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商标权

3、公众号名称和他人注册过的商标一致/部分一致,会涉嫌侵犯他人的商标权

5、未经证实的信息,自媒体不要随意发布

6、自媒体不要利用文章诽谤、侮辱他人或公司

本文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泰信基金微信号用葛优躺表情包侵权法院致歉并赔偿9500元

表情包不能乱用了!擅用葛优躺发广告旅行社赔4万,肖像权是如何界定的?

表情包不能乱用了!擅用葛优躺发广告旅行社赔4万,肖像权是的界定规则是这样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总结出来有两点,一点是需要经过本人同意,一点是以营利为目的。如果没有经过本人同意,擅自使用本人的肖像进行营利为目的的宣传广告,是会被判定为侵犯肖像权的。

一、事情的始末

近日,葛优对克拉玛依市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胜诉了,旅行社公司最后在自家的微信公众号中连续两日登载向原告葛优赔礼道歉的声明,并且赔偿原告4万元的经济损失以及公证费用346元,如果被告在限期之内未能刊登道歉声明的话,就会根据原告葛优的申请,在一家全国公开的报刊上刊登今日判决书的主要内容,而刊登费需要被告承担。那么具体是什么事情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在2016年7月份的时候,被告克拉玛依市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自家的公众号上,大量使用原告葛优的肖像图片,并且在其中的还插入关于旅行的广告宣传以及联系方式和品牌logo,这让民众误以为葛优与该公司进行了商业合作。所以原告葛优认为该公司未经本人的同意擅自使用本人的肖像图片进行自家营利为目的的广告宣传,实属侵犯了本人的肖像权,也就有了这次的事件发生了。

二、肖像权界定规则

肖像权在我国规定之中,是只属于本人的,是归属本人的一种财产利益。如果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本人的肖像进行以营利为目的广告宣传等等是属于侵犯肖像本人的肖像权,肖像持有人是可以控告使用者的。而且如果恶意诋毁或者丑化、玷污等等也是属于侵犯肖像权的。

三、我的看法

当今社会,很多人的肖像被一些商家侵害了,他们在未经本人的同意下擅自使用本人的肖像进行宣传广告等,有的人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应有的权利,有的人就不懂得怎么样保护自己的肖像权。所以有时候在不确定自己的权利是否被侵犯的情况下,去看下相关法律,也收集下相关证据,学会拿起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

你有过或者身边的人有过肖像权被侵犯的事情么?最终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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