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财经丨财通证券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被罚14万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的浙江省分局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浙外管罚〔2022〕7号)显示,该公司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图片来源:处罚原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表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1〕22号)第三条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汇发〔2001〕31号)第四条第(一)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1〕22号)第四条第二款、第十条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汇发〔2001〕31号)第二条第(一)项。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处罚款人民币14万元。

图片来源: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根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前身是1993年成立的浙江财政证券公司,现为浙江省政府直属企业,总部设在浙江省杭州市,注册资本46.44亿元。该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财通证券”,股票代码601108。

“丝路新闻”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国家外汇局及其各地分支机构通过罚单或通报的形式,对于辖区内运营机构、个人外汇违规案例进行处罚。外汇违法行为主要涉及资本金结汇、跨境担保、货物贸易、服务贸易、银行卡交易、跨境债权转让等业务。

业内人士认为,相关机构在开展外汇业务时如果超范围经营、违规办理业务,容易扰乱外汇市场秩序,甚至有可能出现逃汇等行为。国家外汇局依法打击外汇违规行为,对外汇违规案例进行处罚和通报,主要是警示抱有侥幸心理的机构和个人,强化外汇业务管理,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防范化解潜在金融风险。同时,相关机构也要加强业务审核和对重点业务的关注力度,从根源上杜绝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遵守合规底线。

据了解,根据外汇管理相关规定,企业、个人在境内购汇、结汇要在银行进行,小额兑换也可以在批准的货币兑换特许机构进行,在上述场所以外办理结汇、购汇均为非法,涉嫌与地下钱庄交易。

而此前,国家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要持续打好外汇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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