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股神一度玩失联还原高勇操纵市场案

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护城河投资)合伙人高勇使用其实际控制的16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高勇账户组),在2015年1月至7月间,集中资金优势,操纵“精华制药”股价非法获利8.97亿元,最终被裁定罚没18亿元以及终身市场禁入。这位“民间股神”控制的账户组中,就包括黄某明账户和张某霞账户。

8月11日黄晓明工作室表示“黄晓明不认识高某、未参与任何操纵股票行为;未曾受过任何股票有关的处罚或未曾介入过任何与股票有关的调查”。此后不久,黄晓明于15日凌晨在微博发声,本人不认识高勇,只是委托路某理财,本次事件确实是由其理财不谨慎所导致。

罚没18亿元,仅在罚没额度上,精华制药的股票操纵案已在资本市场并不多见,那么仅靠一只股票操作就获利8.97亿元的高勇,以及为其介绍客户的路雷又是谁,黄晓明与他们又有着怎样千丝万缕的联系?

操纵股价细节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证监会详细披露了高勇操纵股价的细节,而这也是证监会近年来查获的操纵单只股票获利金额最高的案件。

根据处罚决定书,高勇使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组,在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期间,大量建仓买入“精华制药”,并在建仓过程中存在集中资金优势,拉抬“精华制药”股价的行为。5月25日至6月4日,在“精华制药”复牌后,高勇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连续9个交易日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以涨停价进行大笔申报,每日申报数量均远超市场实际成交可能。6月5日至7月22日,高勇账户组将前期建仓股票集中卖出,并在6月19日上午9:43至10:07:51期间,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交易方式拉抬、维持“精华制药”股价。高勇的上述操纵行为,共计获利8.97亿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高勇为护城河投资合伙人,其实际控制好雨7-高勇、好雨7-路某(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子账户),黄某、张某燕、张某、吴某江、倪素某、倪松某、姜某、黄某明、徐某、朴某娜、薛某、吴某丰、崔某欣、吴某等16个证券账户从事涉案交易。

然而,这起操纵市场案件的调查并不顺利,涉案人员高勇甚至一度玩起失联来规避调查。据了解,调查过程中,高某开始并不配合调查,对办案人员提出的调查要求多次推脱,甚至存在一度失联的情况,且存在隐匿关键证据的情形。涉案当事人路某为对案件调查百般阻挠,甚至存在打探调查人员个人信息,威胁恐吓调查人员的情况。

在资深投资人士看来,高勇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从事代客理财,从影视明星、企业家、企业高管等处聚集超过20亿资金,利用伞形信托账户及多个自然人账户实施市场操纵,是一起通过代客理财方式筹集巨额资金,通过结构化资管产品放大杠杆,操纵市场的典型案件。

时隔三年后,高勇接到了挥别资本市场的罚单。8月10日,证监会公布两份针对高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其操纵股票的行为,高勇被没收违法所得8.97亿元,并处以罚款8.97亿元,同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关键介绍人

根据处罚决定书中披露的细节,在高勇控制的16个账户组中,薛某账户由其配偶李某负责打理,后经路某介绍,李某将薛某账户部分委托给高勇管理;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经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证券账户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而姜某、朴某娜分别为路某的岳母、妻子,路某将姜某、朴某娜账户委托高勇进行管理。

那么给高勇介绍客户带来资金的涉案人员路某为何方神圣呢?天眼查数据显示,护城河投资成立于2102年,并已经于2017年注销,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路雷,是护城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65%,第二大股东为阎宇,持股比例25%,而精华制药股票操纵案的操盘手高勇仅占10%的比例。

2009年,路雷受邀成为人民大学证券投资项目首席主讲。2011年3月26日,路雷担任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证券投资(分析)高级研修班开学典礼嘉宾并发表有关股票投资的演讲,而这场典礼的主持人正是高级研修班的项目负责人高勇。路雷曾获得首届中国股市民间高手大赛冠军,创造三年百倍投资神话。而除在人民大学高级研修班授课外,还曾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教育大讲堂讲师,最新身份除阳光私募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外,还是中关村股权投资行业协会副会长。

除了护城河投资,路雷和高勇两个名字还同时现身于其他公司股东名单中:路雷和高勇都参股牡丹江中天科技有限公司(已吊销),其中路雷为公司法人;北京历代传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路雷持股85%为第一大股东,高勇任监事;而在高勇为法人代表的北京护城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路雷出资189万人民币,持股比例63%。

在8月15日凌点38分的最新声明中,黄晓明澄清了与高勇和路某的关系。在声明中,黄晓明表示,“本人不认识高勇,只是委托路某理财。本人股票账户开立后由母亲代为管理,我母亲将账户委托给路某代为理财,经由路某介绍转委托给高勇管理,高勇账户组所从事涉案交易,由高勇决策。我与我母亲没有参与操控股票。”

天眼查数据显示,路雷旗下公司14家,除了投资公司外还有影视传媒公司。其中,2012年,路雷与北京善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聚投资”)合伙成立了北京中关乐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中路雷持股10%;善聚投资的股东名单中,神州泰岳的实际控制人王宁、高管李力均在其中。而善聚投资间接持股深圳市丰年互动文化科技公司(以下简称“丰年互动”),同时,黄晓明也是丰年互动股东。

除影视明星外,还有企业家和企业高管卷入该案件。

根据处罚决定书披露,张某燕、黄某为世纪金源投资集团(以下简称“金源集团”)下属企业董事,两人账户在开立后均由西藏山南世纪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源”)投资经理张某昭管理。张某昭由于工作繁忙,将两个账户转委托高勇管理至2015年11月。为避免纠纷,张某昭与高勇双方于2014年4月以金源集团、护城河投资名义签订张某燕账户的委托代理投资合同,合同约定了收益分成条款,高勇在乙方签字盖章处签字。2014年8月,张某昭、高勇双方以西藏金源、护城河投资名义签订黄某股票账户的委托代理投资合同,合同约定了收益分成条款,高勇在乙方签字盖章处签字。

天眼查数据显示,金源集团注册资本10亿元,法人代表为黄涛,张海燕为监事,在公司对外投资的近40家公司中,包括多家房地产公司、置业公司、旅游文化公司以及广告公司。

上述资深投资人士表示,这起操纵市场案件反映了民间委托代理投资集聚大量市场资金,滥用杠杆交易,放大市场风险的问题。所谓的民间炒股高手利用名人效应,聚集资金,利用结构化资管产品实施操纵,形成赚钱效应,不断吸引更多的委托理财资金加入,积聚了较大的市场风险,危害了市场的平稳运行。

为什么黄晓明的账户会被高勇操纵?

控制他人股票账户炒股,有的是借用,有的是委托,并不一样。而高勇使用黄晓明的账户,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公告,是因为黄晓明的母亲把股票账户委托给了“民间股神”高勇管理。当然,委托管理的应该不仅仅是股票账户,可能还有账户内的资金。

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试行)》中的规定。“利用他人账户操纵证券市场的,利用人为操纵行为人。”

因此,不论是根据证监会的处罚认定还是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操纵股价的人是高勇,不是黄晓明(或其母亲)。除非有证据证明黄晓明或其母亲与高勇有共同操纵证券市场,操纵股价的合谋和具体行为。

从目前的证监会公开消息来看,对于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责任人是高勇,高勇与包括黄晓明母亲在内相关的16个股票账户所有人是委托理财关系,他们之间签订相关的委托合同,是合法的民事法律关系,受法律所保护。

但是高勇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从目前证监会的披露来看,仅仅是高勇的个人行为,与黄晓明等账户所有人无关,因此,对于8.9亿的罚款,应该由高勇自己承担,黄晓明等人不需要为此负责。

凌晨,黄晓明卷入操纵18亿股票案,最近的艺人更是股市中人头蹿动,新启程商学院怎么带学员稳定收益

黄晓明否认涉股票操纵大案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该案发生于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也就是上一轮“牛市”期间,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合伙人高勇,通过其直接控制的两个信托账户和十四个委托其操作的个人账户,以连续封涨停方式大笔买入精华制药(002349.SZ)股票并抬高股价,在6月5日至7月22日期间,其将股票大量卖出,以上账户最终卖出总计金额16.84亿元股票,获利8.97亿元。证监会最终裁定,没收违法所得8.97亿元并罚款8.97亿元,合计金额达到18亿。

决定书中对于案件细节的通报显示,上述十四个委托交易账户其中之一,为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并经过护城河投资另一个合伙人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账户交由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

有自媒体在案件细节披露后推测,黄某明和张某霞就是演员黄晓明和其母亲张素霞。

对此,黄晓明工作室发表严正声明称,黄晓明并不认识高勇,也未参与过任何操纵股票行为和介入过任何相关调查,并表示上述提到的媒体报道为杜撰而来,将追究法律责任。

集聚资金超20亿元

账户名义人不乏一线影视明星

在这出操纵股价的大戏中,“主演”高勇号称“民间炒股大赛冠军”,甚至曾经在某知名高校开设投资课程教授证券投资技巧,小有名气。因此吸引多人委托高勇代为操作股票账户。

据新华社报道,高勇以成立的私募公司为平台,吸引多个高净值客户委托其管理证券账户,涉案账户既有伞形信托账户,又有多个自然人账户。值得玩味的是,账户名义人不乏著名一线影视明星、民营企业家、企业高管等,控制的账户资金总量巨大,涉案金额超过20亿元。

据调查人员披露,在调查过程中,高勇开始并不配合调查,对办案人员提出的调查要求多次推托,甚至存在一度失联的情况,并且存在隐匿关键证据的情形。涉案当事人路某为高勇所在私募公司的合伙人,对案件调查百般阻挠,甚至存在打探调查人员个人信息的情况,威胁恐吓调查人员,行为恶劣。

最终,调查人员以高勇和部分重点账户名义人为突破口,查清了案件事实,揭开了“民间炒股高手”的面具。

持续建仓连续交易拉升股价

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期间,高勇账户组委托买入2839.25万股,成交2371.49万股“精华制药”,至2月17日账户组共计持有2287.50万股“精华制药”。

上述期间,高勇账户组申买量占同期市场申买量比例为28.63%,买成交量占同期市场成交量比例为36.57%。买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8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15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11个交易日,最高成交量占比达到76.96%。高勇账户组利用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交易方式拉抬股票价格,并多次在拉高股价之后,少量进行卖出交易。

集中资金优势连续封涨停

大量抛售操纵获利超近9亿

2015年2月18日至2月24日,因春节假期,证券市场休市。2月25日起,精华制药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5月25日,精华制药发布公告披露重大重组事项,并于当日开盘后恢复交易。

5月25日至6月4日连续9个交易日内,高勇账户组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集中资金优势,以涨停价大量委托买入“精华制药”,每日委托买入股数均超过1000万股,最高达到1800余万股,收盘时涨停委托买入数量占收盘时全市场涨停价买单的比例每个交易日均超过60%,最高达到76.35%。9个交易日内,高勇账户组最后一笔买入申报时,前10档卖委托申报量累计均不高于500股,远低于高勇账户组申买数量。

在拉抬“精华制药”股价后,高勇账户组从6月5日起集中、大量出售“精华制药”,实现操纵获利。

6月5日至6月16日期间,账户组集中卖出1994.46万股“精华制药”,卖出金额14.92亿元。至7月22日,除薛某账户仍然持有“精华制药”外,高勇账户组所持“精华制药”均全部卖出,共计卖出2535.62万股,卖出金额16.84亿元。

在此期间,除卖出交易外,高勇账户组在6月10日、6月11日、6月19日,共计买入368.76万股“精华制药”,连续买入交易显著拉抬了“精华制药”价格。

综上,高勇使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组,在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期间,大量建仓买入“精华制药”,并在建仓过程中存在集中资金优势,拉抬“精华制药”股价的行为。5月25日至6月4日,在“精华制药”复牌后,高勇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连续9个交易日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以涨停价进行大笔申报,每日申报数量均远超市场实际成交可能。6月5日至7月22日,高勇账户组将前期建仓股票集中卖出,并在6月19日上午9:43至10:07:51期间,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交易方式拉抬、维持“精华制药”股价。

高勇的上述操纵行为,共计获利8.9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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