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挪用证券公司21亿炒股前大鹏证券营业部经理悬案同伙潜逃20多年终落网丨局外人

近期,上海浦东警方在推进“猎狐”专项行动时,抓获一名潜逃境外20年的经济犯罪嫌疑人。

1999年起,该嫌疑人徐某,协助大鹏证券前营业部客户经理吴某,在短短三年内擅自挪用2.1亿元资金炒股。尽管都曾协款潜逃,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合作作案的两人最终走向同一个命运。

案发后,大鹏证券前营业部经理吴某因职务侵占罪被浦东警方一举抓获,并被浦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徐某则于案发前通过非法途径携款潜逃至东南亚某国。

2022年“猎狐”专项行动开始,办案民警获悉一条重要线索,20余年后,徐某终被抓获。

2002年3月,大鹏证券管理人员至浦东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案称,其公司经理吴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后经浦东警方调查发现,1999年至2002年期间,公司经理吴某联合社会人员徐某等人,通过吴某的职务之便,擅自使用其他公司存入的资金2.1亿元,进行股票买卖。

徐某抛售股票,共累计取款600余万元。

案发前,徐某通过非法途经携款潜逃至东南亚某国。浦东警方随即对其采取上网追逃措施。办案民警曾多次走访徐某家属,建议家属规劝对方回国自首。同时积极争取当地警方的协助,调查徐某在境外的行踪。

2022年“猎狐”专项行动以来,警方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渠道,获悉一条重要线索,徐某疑似化名邓某在东南亚某国生活。经过我驻外警务联络官多方比对和排查,警方最终确定,邓某就是潜逃境外的徐某。

在公安部以及市局统一指挥下,经侦支队民警立即赶赴东南亚某国开展追逃工作。最终,徐某在居住地被当地警方一举抓获,并于2022年12月被遣送回国,移交给浦东警方。

到案后,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潜逃期间没有身份的他工作极不稳定,在携带的赃款挥霍一空后,徐某只能化名邓某,在东南亚某国当地打工谋生。由于生怕暴露真实身份,20年来也始终不敢跟家人联系。

徐某曾试图花重金为自己洗白身份,但最终被警方识破。日前,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将于近期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根据裁判文书网上的信息,吴某利用担任大鹏证券浦东大道证券营业部客户服务部经理的职务之便,伙同社会人员徐某等人,擅自使用上述资金买卖股票牟利。

1997年12月至2002年3月,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驻上海办事处(以下简称中港集团)、上海叠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叠加物业)等单位累计向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鹏证券)存入资金人民币2.1亿元,并委托其证券投资。

而吴某采用撤销指定交易等方式,将买入金额约为5446万人民币的股票分别转出至海南港澳、银河证券等其他证券公司营业部进行操作。同时,通过自身控制的证券公司提取现金2000万余元,以供个人使用。

2002年3月11日至14日,吴某因投资亏损3100多万元,遂将其挪用资金购买的股票全部抛售,后款共计人民币369万余元潜逃。

据看看新闻knews采访,吴某带着不知情的妻子和不到1岁的女儿外逃,起初对妻子谎称说去河南旅游。在驻马店躲藏期间,吴某上下打点共花掉100万左右。后来,朋友陈某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开始敲诈吴某。因不堪忍受陈某的敲诈,吴某带着一家老小逃亡至阳台开饭店,钱大多赔光,后只能承保快递生意。

曾经包庇并敲诈吴某的陈某在一次犯案后、为立功赎罪,告发了吴某,吴某最终落网。

2016年6月1日,被告人吴某在山东省烟台市被当地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判处吴某,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股市行情网 » 三年挪用证券公司21亿炒股前大鹏证券营业部经理悬案同伙潜逃20多年终落网丨局外人

相关文章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