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高手的账户会被券商监控,趋同交易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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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刚刚在头条上看到新闻,说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的一个行政处罚决定书。

说的是广发证券一个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可以登入公司的某个自营账户,他就多次登入这个账户,获取该账户股票的买卖时间,价格,然后把这个信息告诉给自己的兄弟,自己的兄弟通过两个账户趋同交易。

在周某新在职期间,他的兄弟合计交易金额超过亿元,交易股票超过100个,合计获利281.3万元。

证监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81.3万元然后再给予一倍的罚款,再给予明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的行为,处以70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没近633万元。

这个案子其实是非常简单的,这样的案子让证监会给监控到实在是太让人意外了。

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是很容易获取客户信息的。

一个证券公司的业务员,他有自己手里客户的交易信息,如果你的客户交易水平很高,证券工作人员自己不能买卖股票,但是如果你把客户的信息泄密出去,那么你就是违法犯罪了。

这种情况其实很多人都不会重视的。

打个比方,你是证券公司的业务员,你的客户张三是股神,他买股票的胜率很高,因为他是你的客户,他的一举一动你在自己手机的APP中有他的每一笔交易信息,这交易信息很详细,交易时间,交易交割,盈亏比例,所以如果你把这个信息透露给你的朋友,不管你赚钱不赚钱,你就违法了。

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保守秘密,禁止泄露客户隐私是基本职业素养,但是不少人不会想那么多,以为只要自己不从事股票交易就可以了,别人去买这谁会知道,现在好了,这个自以为天衣无缝的事情立马给监管部门察觉到了。

这次周某新是阴沟里翻船,这罚款那么多,他有那么多钱被罚吗?

真的是一个法律文盲。

其实现实生活中证券从业人员泄密的案子应该不少的,就是他做得太明显了。

那么多的股票,他无差别地复制,真的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害了自己不说,还害了家人。

他的兄弟也倒大霉了,这几年辛辛苦苦赚了200多万,这个钱要充公还要罚款,这几年的时间也白费了。

之前也有证券公司的员工复制客户的交易数据,也是趋同交易,也是罚了很多的钱。

这个罚款罚得对,这对股民也是一个交代,你偷取人家的成果,你就是违法犯罪,就应该重罚。

我想周某新这样的人也是侥幸心理,这是证监会处罚的。

有的时候我们也看到新闻,就比如杭州有个证券公司的高管,居然私自动用别人的股票账户买卖股票,让那个不知情的大娘亏了好几百万,你说胆子大不大,那个事情证监会好像没有介入,是一个民事案件,法院宣判是那个证券公司败诉,当然那个证券高管说自己卖房子会赔偿老太太的损失。

你说一个证券公司的高管,法律意识怎么会那么薄弱。

我们头条有个大V,原来在证券公司上班,他私自联系客户,要帮客户买卖股票,客户不肯,后来他遥控指挥,保证推荐的股票有几倍的盈利,说是内部消息,结果客户在他的怂恿下买了股票,那股票买了就退市,亏损了好几百万,这个人也被证监会处罚了,但是有没有赔客户损失就不知道了。

这个人现在是直播讲股票,主要是拉人加群,收会员费26888元半年。

指导别人买卖股票,盈亏自负,我怀疑他又在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如果他的会员有1000个,他推荐一个股票,大家如果都买的话,这资金也是天文数字,还真的可以操纵股价,这样的人会不会涉及操纵股价。

他本人是不买卖股票的,他是指导学员交易,他收取服务费,但是如果他的会员都买的话,这推荐的股票价格是可以大涨上去的。

我觉得他可能也是违法犯罪,就是监管部门还没有检测到他的学员有没有联合做庄。

在证券行业,违法犯罪的成本很低,很多人不懂法,不少证券从业人员有两个手机号码。

一般来说一个人一个手机足够用了,但不是这样的,基本所有的从业人员都是两个手机。

一个手机正常的使用,还有一个手机是做备用的,就是把这个备用的手机登记在证券从业人员的档案里。

你给的手机号码是为了应付监管的。

也就是说你可以用自己的手机买卖股票,或者做点啥的,还有一个手机是预防用的,有的时候你要登陆股票账户了,你不能用你炒股的手机。

有的接受电话问询了,因为你备案的手机是一直被监控的。

你在炒股或者做什么事情,监控是马上会发现的,一旦发现你违规,那么你就完蛋了,不但你自己完蛋,你的公司也会受到处罚。

我不明白的是有的证券公司的总经理让员工用备用号码,难道有人真的是在用自己的名义炒股。

用自己的名义炒股是不可能的,就是借用别人的账户炒股,然后你用手机登入,因为这个手机没有在证券会备案,所以证监会查不到你的手机,所以不少人这样打擦边球。

这其实是非常愚蠢的做法,你以为自己已经很小心了,但是一旦你被查到你用自己手机炒作股票,什么账户不是你的,你想要逃避责任,这是们都没有。

所以在这里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真的要洁身自好,不要知法犯法,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关键炒股赚钱很难,如果你真炒股厉害,那么你就辞职去炒股,就不要吃证券的这碗饭。

只要你参与了,不管这手机是你的还是不是你的,你都逃不出证监会的法网,还是老实安稳一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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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高手的账户会被券商监控,趋同交易的认定

请问,如果一个人用10万,炒股赚到100万,这种人的帐户会被调查,监控吗?

数额不大,应该不会被调查以及监控。只要不触碰红线、或者没有被发现有内幕交易等,都不会被监控。 被调查、监控的账户一般都是被发现有巨大金额涨幅,或者被人举报,证监会发现账户存在异常,就会对账户实行监控,因此,各位股友在炒股时,应该严格遵守证监会的规定,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操作。拓展资料 如何查看是否有对敲行为 1、从每笔成交量上看,单笔成交数较大,经常为整数,例如100手、500手,买盘和卖盘的手数较接近,出现这样的情况,通常买卖方都是同一人,亦即是对敲行为。 2、在邻近的买卖价位上并没有大笔的挂单,但盘中突然出现大笔成交,此一般为主力的对敲盘。 3、股价突破放量上攻,其间几乎没有回档,股价一路攀升,拉出一条斜线。这明显有人为控制的痕迹,往往为主力对敲推高股价,待机出货。 4、股价无故大幅波动,但随即又恢复正常,如股价被一笔大买单推高几毛钱,但马上被打回原形,K线图上留下较长的长影线,这种情况多为主力对敲。 5、实时盘中成交量一直不活跃,突然出现大手笔成交,这种成交可能只有一笔或连续的几笔,但随后成交量又回到原先不活跃的状态,这种突破性的孤零零的大手成交量是主力的对敲行为。 6、当股价出现急跌,大笔成交连续出现有排山倒海之势,往往是主力为洗盘故意制造恐怖气氛。 7、当卖一、卖二、卖三挂单较小,随后有大笔的买单将它们全部扫清,但买单的量过大,有杀鸡用牛刀之感,且股价未出现较大的升幅。这种上涨状态的大手成交是主力的对敲。 8、股票刚启动上攻行情不久,涨幅不大,当天突破以大笔的成交量放量低开,且跌幅较大,此为主力对敲洗盘行为。 9、整日盘中呈弱势震荡走势,买卖盘各级挂单都较小,尾盘时突破连续大手成交拉升,这是主力在控制收市价格,为明天做盘的典型对敲行为。 10、上一交易日成交并不活跃的股票,当天突破以大笔的成交放量高开,此为主力为了控制开盘价格的对敲行为。

炒股高手的账户会被券商监控,趋同交易的认定

简述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职能

一是证券交易所要加强市场监管的制度建设,证券交易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市场监管。证券交易所应当对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程序作出详细规定,建立健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守则和岗位责任制。要增加市场监管部门的人员和装备,充实市场监管部门的力量。 二、证券交易所监管部门应加强以下工作: 1.建立市场监管日志,详细记录和总结日常市场监管工作,包括当日市场价格或交易量波动较大的股票及初步分析,接受客户投诉及处理,重点股票及重点股票账户监管,需要调查的事件,需要跟踪分析的股票账户,提交当日上级的调查报告或案件处理意见。 2.对所有日波动幅度在7%以上的股票,将每只股票当日成交额前五名的营业部名单和当日买入卖出数量最多的五个股票账户存档备查;上市公司公布财务报表、分红派息方案等可能影响股票价格的重大事件时,或者出现关于某公司的市场传闻时,应当将相关期间内大量买卖该公司股票的营业部、股票账户名单存档备查;对涉嫌违法违规的机构或个人,应进行专项调查并作出结论。如果短时间内无法确认,就要进行跟踪分析。 3.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或者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应当在证券交易所权限内及时调查处理。情节严重或者涉及范围超出证券交易所权限的,应当在继续调查的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三、证券交易所应认真完成中国证监会交办的事项。中国证监会交办的相关事项由专门小组负责落实,详细的调查和处理结果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必要时中国证监会将对证券交易所的调查结果进行核查。 四、证券交易所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市场监管工作报告,包括月度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定期报告应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报送,不定期报告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随时报送。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监管报告及相关材料应由总经理或主管监管的副总经理签发。 5.证监会将对证券交易所执行本通知的具体情况进行检查。证券交易所未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积极监管和查处市场违法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将依据《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七条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将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监管不到位、市场风险较高的市场,暂停证券交易所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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