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证券大宗交易研究报告,2021年大宗交易报告

第一章 大宗交易方法和操作流程

大宗交易(Block Trading),又称为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时对大宗交易规则进行了重新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

中文名:大宗交易英文:Block Trade别名:大宗买卖法律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1.1 政策和监管

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上交所规定(2015年最新修订版)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万美元(含)以上;

(2)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2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企业债、公司债的现券和回购大宗交易单笔最低限额在原来基础上降低至: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参考《关于开展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及调整大宗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上海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接受大宗交易申报的时间分别为:

9:30至11:30、13:00至15:30接受意向申报;15:00至15:30接受大宗交易成交申报;15:00至15:30接受固定价格申报。

交易日的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上交所当日不再接受其大宗交易的申报。

深交所规定

(1)A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 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 万元人民币;

(2)B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3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 万元港币;

(3)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200 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

(4)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 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 万元人民币;

深交所大宗交易采用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协议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双方互为指定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数量的交易方式。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是指证券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证券当日收盘价或证券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对大宗交易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

采用协议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30。采用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15:05 至 15:30。当天全天停牌的证券,深交所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申报。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该证券当日涨跌幅限制价格范围内确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前收盘价的上下 30%之间确定。

限制管理

持股超5%的大股东,减持方式除了协议转让这种不太影响市场流通的以外,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集合竞价,一种是大宗交易。为了保护小股东的权益,集合竞价要求提前15个工作日预披露,而大宗交易不需要公告,但要求接盘方有6个月的锁定期,不允许卖。

1.2 交易流程

(1)交易双方场外达成初步意向(也可在系统内发布交易信息),并记录证券名称、交易价格、交易数量、对方席位号、约定号(6位数字)等信息。

(2) 交易双方在交易时间内到各自证券营业部,填写大宗交易委托单,由营业部大宗交易经办人员进入大宗交易系统,并按照委托单内容操作。

(3)交易系统核实该大宗交易符合相关条件后确认交易、划拨证券和资金到交易对方账户,并在下一个交易日公布该交易信息。

1.3 注意事项

大宗交易在交易所正常交易日限定时间进行,有涨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须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须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者当日竞价时间内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由买卖双方采用议价协商方式确定成交价,并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成交。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不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盘后计入该证券的成交总量。并且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及买卖双方于收盘后单独公布最后还须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纳入指数计算的,因此对于当天的指数无影响。

1.4 信息披露

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通过本交易所网站公布以下交易信息:

(1)股票和基金的成交申报大宗交易,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成交量、成交价格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

(2)债券和债券回购的成交申报大宗交易,内容包括:证券名称、成交价和成交量;

(3)单只证券的固定价格申报的成交量、成交金额,及该证券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和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另外,大宗交易涉及法定信息披露要求的,买卖双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大宗交易统计分析2.1 近一年大宗交易成交情况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大宗交易成交金额为6,921.25亿元,交易股票数520只,成交笔数32808笔,平均成交折价率93.84%,成交数量4653002万股。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大宗交易成交月平均金额为5,767,707.75 万元,月均成交笔数为2734笔,月平均成交折价率在92.95%—94.83%之间。

2.2 近半年大宗交易成交情况

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大宗交易成交金额为2,863.26亿元,交易股票数482只,成交笔数15525笔,平均成交折价率93.94%,成交数量2148690万股。

(1)行业成交折扣情况

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进行了统计分析,得到以下大宗交易行业成交折扣数据:

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大宗交易成交金额为28,632,605.84万元,其中成交金额前5名的行业为:CSRC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CSRC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SRC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SRC医药制造业。

制表:资产信息网 千际投行

(2)个股成交折扣情况

对2022年1-6月成交15525笔大宗交易进行统计,发现折扣率80%—100%之间,占90%,其中:折扣率90%-100%,占74%;折扣率80%-90%,占16%。

制表:资产信息网 千际投行

对当日涨跌幅统计,发现当日涨跌幅在-5%—5%之间,占85%,其中:涨跌幅0-5%,占43%;涨跌幅-5%-0,占42%。

制表:资产信息网 千际投行

第三章 大宗交易商业模式和产业链3.1 商业模式

在减持新规实施后,大宗交易市场业务模式由以往的短期折价套利逐步向多种业务模式发展,大致上可分为以下三类:

(1)类定增模式

由于减持新规中要求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受让方需锁定股票6个月,由此大宗交易衍生出“半年期存量定增”的交易模式。半年期即指标的股票承接方受6个月锁定期限制,存量定增的含义则指上市公司自身并未并发行新的股票,仅通过存量的股本完成交易。

类定增大宗交易的减持方式设计上,甚至可以在受让方受让前通过引入第三方,与减持方及受让方签订互换协议,最终使得受让方以约定的价格(“锁价”)受让股票,而不受未来参与大宗交易时股票市价的影响。对于受让方而言,为对冲了风险,受让方还可以与减持方签订期限6个月的场外期权合约,行权时间为6个月后。

上述模式需要战略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基本面进行研究判断,而对于基本面良好的项目,6个月限售期带来的流动性补偿性性价比相较一年期定增而言更高,使类定增模式的大宗交易逐渐转变为中长期战略投资的一种工具。

(2)类质押模式

在类质押模式中,通过大宗交易结构,大股东可以获得50%至70%的保证金,另外30%至50%的资金作为初始保证金留存在该券商机构,待股票解锁时进行结算,实质上相当于常规股票质押模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实现。

(3)私募可交债模式

通过私募EB减持,并非是实际意义上的大宗,但是对于大股东来说,发行私募EB的需要质押100%的换股总数,实现了一次性融资,也被作为新规之后大宗减持的一种手段。

相比于公募EB,发行私募EB的抵押品可以是处于禁售期的股票;与股票质押业务相比,由于私募EB的债性(债券持有人享有债权权利),质押相同的股票市值,大股东可以获得更高的融资额。而对于债券持有人在换股期内逐渐换股,对于股价的冲击也较小。

总结来说,从大宗交易的投资模式来看,减持新规以前,原先大宗交易的盈利模式偏重投机价值的纯差价交易行为,存在快进快出、拉抬股价等伤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现象,而减持新规后短期套利的模式不再适用,投资理念逐步重归中长线价值投资,大宗交易市场的投资模式也将日趋丰富。

3.2 产业链

目前股票大宗交易大部分由机构投资者完成,这是因为机构交易者的大宗买卖更具有优势。机构投资者交易的资金量大,并且交易手续费一直较低且有不断下降的趋势,可以直接减少成本,提高利润。

大宗交易的产业链正在发生急剧的变革,新势力新玩法不断出现,竞争日益加剧。

Cover Photo by Wance Paleri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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