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融券规则,华泰融资融券要求

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出炉。

11月11日,北交所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细则》(下称“《细则》”),并配套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业务指南》(下称“《指南》”),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较沪深市场,北交所融资融券业务规则有何异同?作出了哪些适应性安排?融资融券交易何时启动?澎湃新闻记者梳理了5方面要点。

要点一:总体与沪深市场保持一致

北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投资者交易习惯,北交所的融资融券业务,总体上比照沪深市场成熟模式构建。

公告显示,北交所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在券商资格管理、投资者准入、账户体系、交易方式、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权益处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与沪深市场两融业务保持一致。

例如,《规则》明确,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

同时,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当天没有产生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此外,投资者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不得超过其保证金可用余额等。

要点二:针对转板股票作出两方面适应性规定

根据北交所市场特点,《细则》和《指南》在转板股票融资融券业务衔接方面,作出了两方面适应性安排。

具体而言,一是《细则》明确了标的股票转板的,将被调整出标的股票范围。

二是《指南》在会员交易业务管理中明确,转板证券的融券合约应及时了结;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转板的,北交所自停牌之日起将其调整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

北交所有关负责人指出,北交所将持续评估融资融券制度实践效果,并根据业务实施情况和市场发展需要,适时推出转融通制度。

要点三:投资者信用账户开通工作已开展

公告表示,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发布后,证券公司等市场参与人,可依据规则着手开展内部制度、技术开发、投资者动员以及交易权限申请、为客户开通信用账户等工作。

《细则》指出,会员应当加强客户适当性管理,明确客户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应当具备的资产、交易经验等条件,引导客户在充分了解融资融券业务特点的基础上合法合规参与交易。

《细则》规定,对不符合本所市场及《管理办法》投资者适当性相关要求的客户,会员不得为其信用证券账户开通本所交易权限。

要点四:标的股票名单将另行公布

公告表示,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北交所联合中国结算、深证通等机构组织市场完成三轮仿真测试。

本次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发布后,北交所将积极组织各市场参与者尽快完成技术改造、组织证券公司根据规则要求完成内部制度准备、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申请、为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开通本所交易权限等工作。

待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就绪后,将另行公布标的股票名单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正式启动融资融券交易。

要点五:进一步提升北交所二级市场定价功能

北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融资融券是证券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也是国际证券市场中较为成熟的交易方式。投资者可以在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时融券做多来放大收益,或在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时融券做空获取收益,还可以通过融券交易对冲持仓风险。

“交易所引入融资融券交易,有利于吸引增量资金,改变‘单边市’状况,促进市场双向价格发现,进一步改善市场流动性和定价效率。”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

北交所有关负责人强调,北交所开市以来,构建了连续竞价的基础交易制度,市场运行平稳,合格投资者群体迅速壮大,流动性水平明显提升。此次推出融资融券制度,是北交所持续推进市场功能建设的重要举措,能够为投资者采取多元交易策略和风险管理提供有效支撑,增强市场活力与韧性,对完善北交所交易机制、提升二级市场定价功能具有积极意义。

融资融券交易规则

融资融券交易规则:1、实行T+1交易,投资者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2、采用保证金交易;3、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4、只能买入股票上标注融的股票;5、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等。融资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公告,表示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开始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在许多方面有较大的区别,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保证金要求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须提交100%的保证金,即买入证券须事先存入足额的资金,卖出证券须事先持有足额的证券。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则不同,投资者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即可进行保证金一定倍数的买卖(买多卖空),在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并在高位卖出证券后归还借款;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而手头没有证券时,则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并在低位买入证券归还。2、法律关系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只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不仅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因此还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交付证券公司一并作为担保物。投资者在偿还借贷的资金、证券及利息、费用,并扣除自己的保证金后有剩余的,即为投资收益(盈利)。3、风险承担和交易权利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风险完全由其自行承担,所以几乎可以买卖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少数特殊品种对参与交易的投资者有特别要求的除外);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证券,还会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所以投资者只能在证券公司确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内买卖证券,而证券公司确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均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之内,这些证券一般流动性较大、波动性相对较小、不易被操纵。4、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投资者可以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扩大交易筹码,具有一定的财务杠杆效应,通过这种财务杆杠效应来获取收益。5、交易控制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可以随意自由买卖证券,可以随意转入转出资金。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存在未关闭的交易合约时,需保证融资融券账户内的担保品充裕,达到与券商签订融资融券合同时要求的担保比例,如担保比例过低,券商可以停止投资者融资融券交易及担保品交易,甚至对现有的合约进行部分或全部平仓。另一方面,投资者需要从融资融券账户上转出资金或者股份时,也必须保证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才可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部分,且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北交所的交易条件有哪些?

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采取多种交易方式,北交所股票采取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竞价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机制。 拓展资料:1.北交所相关资讯: 2021年11月,北交所首个交易日,81只北交所股票合计成交95.73亿元。收盘,10只新股平均较发行价上涨199.80%,N同心大涨493.67%,N大地、N志晟、N晶赛涨幅均超200%。 11月15日,易方达基金率先公告表示,易方达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将于11月19日公开发行,限额5亿元。相比50万元的资金门槛,对普通投资者来说,1元起即可借道北交所主题基金,间接参与北交所的投资。2.北交所交易方式:a、机构投资者参与北交所股票交易,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在北交所开市前已开通精选层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其交易权限将自动平移至北交所。b、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 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北交所接受交易参与人的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另,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每个交易日的15:00至15:30为大宗交易的成交确认时间。 c、实行3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 北交所对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其中,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退市整理期首日等,不设涨跌幅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平移当日其股票交易实施30%的涨跌幅限制,以精选层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其前收盘价。3.设立盘中临时停牌机制 :为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北交所还设置了临时停牌机制。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单次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若股票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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