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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021,证券简称:深科技)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4月2日、4月3日、4月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相关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公司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核实,确认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有关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0年4月3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码:2020-009),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沛顿科技”)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4月2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沛顿科技或关联公司拟在合肥经开区投资建设集成电路先进封测和模组制造项目,具体投资金额及规模尚需以政府有权机构备案批复为准。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再次郑重提醒投资者,上述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后续项目的合作仍需单独签订正式协议以约定具体事项,且具体投资金额及规模等尚需经政府有权机构备案批准,公司亦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来由于新冠疫情在国内及全球范围内的相继爆发和蔓延,预计对公司部分经营业务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疫情的后续发展和继续加强应对措施。公司属于电子信息制造服务(EMS)行业,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电子产品研发制造服务。公司业务主要涵盖数据存储、半导体存储、通讯及消费电子、医疗设备等各类高端电子产品的先进制造服务以及集成电路半导体封装与测试、计量系统、自动化设备及相关业务的研发生产,公司也在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电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电子于2019年12月完成“中国电子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发行工作,发行规模为12.00亿元。未来三个月内,中国电子上述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间自2020年6月29日至本2022年12月23日止。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码:2019-042、2019-058)

3、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敬请投资者关注。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八日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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