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百万公款买股票,替人炒股亏100万判刑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这句警示语股民们耳熟能详。

然而

一些盲目跟风炒股的人一旦深陷其中

便无法控制,甚至越过法律底线。

身为公司经理为了炒股

居然利用职务便利

私自挪用公司资金100万!!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事件脉络

2004年8月12日,被告人陈某利用其担任北京海博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100万元,转入其个人股票帐户内用于个人炒股。

2006年3月20日,被告人陈某将本单位资金人民币965830.72元兑换美元后,存入其在美国花旗银行个人帐户内,使用情况不明。

2007年3月7日,被告人陈某被抓获归案,其个人名下价值人民币134万余元的财产被冻结。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中国法院网)

法律分析

本案中,被告人陈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1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本案中,检方指控陈某先后两次挪用资金,第一次挪用100万用于个人炒股;第二次挪用的资金使用情况不明,但是陈某辩护人当庭出示证据,证明该笔款项是用于公司筹划成立“常青科技发展基金”。

因此,陈某仅就挪用100万的行为成立犯罪。最终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4年;冻结在案被告人陈某个人财产中的100万元发还被害单位。

怎样才算“挪用本单位资金”?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是?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超过三个月未还,当挪用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时,即属于挪用资金罪所规定“数额较大”;当挪用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当挪用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时,即属于“数额较大”;当挪用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即属于“数额巨大”。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当挪用金额达到6万元以上时,即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刑事责任;当挪用金额达到600万元以上时,即属于“数额巨大”。

君子爱财,也要取之有道。

一时贪念犯下大错

嫌疑人自以为偷偷挪用公司资金

赚了钱再还回来

神不知鬼不觉

却没有想到

只要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

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挪用百万公款买股票,替人炒股亏100万判刑

挪用公司资金100万判几年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达到100万的,是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法院的处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挪用公款100万元,如果能够退还,可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拒不退还,应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衍生问题:挪用公款能保释吗1、挪用公款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主犯,没有再犯罪危险性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2、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挪用百万公款买股票,替人炒股亏100万判刑

挪用公司资金100万判几年

挪用公司资金100万判五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企业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挪用公款100万,能够及时退还,可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拒不退还,那会被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那罪犯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所有的,会被从重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 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 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 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 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 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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