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套路深,股市投资陷阱有哪些

在A股市场中,打探小道消息、跟风炒作、盲目相信“荐股”让一些散户损失惨重。如何识别套路、避开陷阱也成为每个投资者的必修课。下面,小编通过具体案例,总结出股市几种常见的套路和陷阱,并送上应对办法,给广大股民一些参考。

陷阱一:内幕交易

对于“内幕交易”,投资者早已不再陌生。内幕交易行为利用信息优势侵害投资者利益,破坏证券期货市场“三公”原则,践踏市场赖以生存的诚信基础,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与市场参与者的投资信心,向来为投资者所痛恨。然而,却有一部分人怀着复杂心态,虽并非内幕信息知情人,却抵不住利益诱惑,想方设法窃取、骗取、打探内幕信息,妄图得到丰厚回报,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1.泄露消息

据证监会网站披露,王某某,时任X集团(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全程参与了X集团控股的A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在获知该内幕信息后,将A公司资产重组这一重大利好透露给了好友赵某某。赵某某得知消息后,立即使用本人账户投入22.53万元买了2.72万股A公司股票,坐等股价上升。

可是,最后赵某某不但没有赚到钱,反而倒赔了3.94万元。更想不到的是,证监会事后通过调查将此内幕交易情况掌握的一清二楚。王某某泄漏内幕信息,赵某某从事内幕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已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情形,等待他们的分别是4万元的罚款。

2.打探消息

据证监会网站披露,当事人齐某是X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刺探S公司内幕信息而聘任某上市公司退休董秘陈某,以建立刺探内幕信息的人脉网,便于依靠信息优势投资。齐某利用陈某与S公司董秘季某相熟的关系,多次委托陈某向季某打探S公司“并购一事”的内幕信息。每次得知消息后,齐某便大幅增持S公司股票,希望可以利用刺探来的小道消息大发横财。

然而,事与愿违,齐某不仅没赚钱,反而赔了699.57万元,并被证监会处以40万元罚款。

无独有偶,某大学教授宋某就在一起内幕交易中付出了巨大代价。他根据自己以前的学生陈某掌握的内幕信息买股票,不但没有赚钱,反而亏损了41万余元,并且最终受到了证监会的严厉处罚。不仅如此,宋某的行为还违反了《证券法》关于禁止内幕交易行为规定,难逃法律的制裁。

3.“枕边风”交易

据证监会网站披露,上市公司H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其控股股东Z公司董事臧某的妻子陈某在停牌前买入6万股“H”,卖出后获利7.3万元。上市公司Y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主办券商Z证券工作人员余某的妻子叶某在停牌前买入1.3万股“Y”,卖出后获利共计9.7万元。

这两个故事中,H公司控股股东Z公司的董事臧某、Z证券工作人员余某都是《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他们的妻子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碰巧”买了与这些信息有关的股票。违反《证券法》七十三条、七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法律条令,构成内幕交易。尽管被处罚的人都辩解称没有利用相关信息,但瓜田李下的事还是不要做,做了就逃不开法律的惩罚。

破解方法:

这几个故事告诉投资者,不要轻易相信有关人员所谓的“内幕信息”,更不要主动向有关人员打听此类消息,其中蕴含着着巨大的投资风险和法律风险。投资者们还是应当坚持价值投资,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真正的好股票不是所谓的“消息股”、“概念股”,而是那些具有创造良好业绩的能力、能够为投资者带来持续回报的公司的股票。

陷阱二:“高送转”

据证监会网站披露,2015年初,X公司发布“高送转”预案。公司股东且兼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Y某及其他两位股东以“结合公司2014年实际经营状况,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成果”为由,提出并同意2014年度“高送转”的利润分配方案为“10转20”。同日,上述3位股东又共同披露了减持计划,套现逾20亿元。值得关注的是,公司股价在“高送转”消息发布前的短期内竟大涨近40%。

但是,仅几日后,X公司发布了8亿元预亏公告并预警。同时,Y某未勤勉尽责,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因此上交所对Y某予以公开谴责,并对其他两位股东和时任董事予以通报批评。

作为中小投资者,为避免落入“高送转”的陷阱,要对“高送转”的本质有更加清醒和深刻的认识。“高送转”实质上是股东权益的内部结构调整,“高送转”后公司股本总数虽然扩大了,但对净资产收益率没有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提升,投资者的股东权益也不会因此而增加。在上市公司正式公告“高送转”预案时,投资者还要重点关注公司“高送转”背后的真实目的,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业绩等,分析“高送转”的合理性,避免盲目跟风。

陷阱三:信息披露

在证券市场中,信息披露至关重要,它除了肩负着传达挂牌公司发展状况、影响挂牌公司股价涨跌等的重要使命,也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然而,部分上市公司却因信息披露不规范而误导投资者,使其做出错误判断。

1.不规范式

现阶段,一些挂牌公司进入新三板市场后,似乎还未意识到自己已转变为公众公司,对信息的处理和披露较为随意,一些尚处于筹划之中的事宜,就迫不及待向市场大肆宣传、或夸大宣传,这样做短期内确实能紧紧的抓住公众的眼球,但不真实、不准确的信息却在传递过程中对投资者进行了误导,引起了投资者的误解与跟风,如若筹划事宜最后以失败告终,那么届时投资者所面临的将是资金的损失与投资期许的落空。

据证监会网站披露,挂牌公司C10月在全国股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将通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拟以4000万美元收购某知名公司9.9%的股权,并通过了董事会的审议,但该消息在9月就已被媒体大量报道,且媒体报道的收购金额为4亿美元,是拟收购价格的10倍,而C公司对媒体报道听之任之,未做出任何澄清的举动。如此误导市场的违规行为,使得该挂牌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都受到了证监会的严肃处罚。

2.忽悠式

据证监会网站披露,D公司通过题材炒作为投资者绘制了一幅美好愿景。其利用互联网金融的炒作热点,在公司互联网金融网站正在筹备、尚未开始运营的情况下,却对外公告称“可以使公司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领先的竞争优势”,过度夸大、渲染给公司业务带来的影响,误导投资者,使其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之后公司股价连续6日涨停,涨幅高达77.37%。

面对上市公司披露的热点信息,投资者在进行股票投资时应当擦亮眼睛,不要被上市公司热点题材炒作所迷惑,而应结合宏观政策、产业状况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评估相关业务对公司带来的影响程度,理性判断其背后的投资价值。同时,投资者应警惕上市公司通过讲故事“吹泡泡”为其高价减持预热的行为。否则一旦“泡泡”破灭,股票价格与价值回归正常轨道,投资者将面临的可能是巨大的经济损失。

陷阱四:荐股

据证监会网站,朱某因其持有证券经纪人证书,从事股票经纪业务,具有一定的证券投资知识,于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在某财经频道股票投资栏目担任股票分析嘉宾。朱某直接操控其父亲、母亲、祖母的股票账户,先当天提前买入A股票。当晚,在股票投资栏目中,朱某直接点名A股票名称,详细描述股票特征,对股票进行正面评价,鼓动、暗示投资者买进。

以此手段操纵A股多只股票,严重侵害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和《证券法》第四十三条,并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朱某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358万余元的罚款。

独立思考决策才是投资者立足证券市场的投资策略。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要保持平常心,多学习、多观察、多思考,专家的意见可以借鉴参考,但切忌盲目听从,不做分析而跟风投资。特别是对那些通过电视、微博、博客等渠道推荐个股、预测点位、预估涨停板等情况,一定要擦亮慧眼保持警惕,客观分析专家投资建议,有自己的主观判断,避免落入不法者的圈套。

陷阱五:盲目追涨

证监会网站披露,2011年11月23日,任某某通过大宗交易买入“X”45万股,成交价格28.32元,买入金额12,744,000元,完成建仓。

2011年11月23日临近收盘期间,任某某为了在短期内拉升股价,大量申报买入“X”4笔共计63,000股,占尾市阶段市场申买量的比例高达75.54%;委托价格由29.60元升至32.00元,每笔均高于当时市场上的买1档价格,三分钟内将股价由29.35元拉升至30元收盘,拉升幅度达2.21%。

2011年11月24日,在达到操纵股价目的后,任某某将持有的50万股“X”全部卖出,导致该日股价震荡下跌。任某某通过尾市三分钟的操纵赚取近30万元。

任某某大量买入股票是为了拉高收盘价,诱骗投资者跟风,一旦目标得逞,马上趁机套现,根本不是真实的交易目的。这样的行为就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操纵市场的情形,必定会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惩。2011年至2014年期间,证监会先后两次对其作出处罚,开出3亿多元罚单。

投资者进行市场投资时,应遵从符合价值规律的理性投资方式,结合市场、行业和公司的情况进行冷静分析,警惕市场操纵者兴风作浪,制造虚假繁荣。如果盲目跟风炒作,极易被市场操纵者利用,造成惨重损失。

陷阱六:操纵涨停板

据证监会网站披露,2015年3月23日,唐某某买入“X”214万股,成交金额4144万元,成交均价19.37元,完成建仓。第二天,唐某某从上午10:42开始,以18.91元至涨停价21.32元的价格和100倍于同档位其他投资者申报总量,在短短31分钟内将“X”股价拉至涨停,上涨幅度达12.7%。中午收盘前“X”短暂打开涨停,唐某某又以涨停价和超过卖盘55倍的申买量,5分钟内将股价再次推至涨停。下午开盘后,唐某某继续以涨停价申报买入2796万股,形成巨量堆单将股价封死在涨停板上。

3月25日开盘集合竞价期间,唐某某以23.45元的价格(高于前收盘价9.77%)申报买入700万股,接近同期市场申报买入量一半,并在9时19分48秒前全部撤单。25日“X”价格一路振荡下行,以21.21元收盘。

显然唐某某的目的不是真实成交,而在于误导其他不知情的投资者以为买盘汹涌而跟进抢筹,推升开盘价格。这种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操纵市场的情形,当然难以逃脱证监会的法眼,2014年和2015年唐某某因操纵市场先后被证监会两次行政处罚,为规避监管,唐某某转战香港,通过沪港通继续操纵A股股票,“魔高一尺、道高一丈”,2017年证监会再次将唐某某等人绳之以法,前后共开出12亿元罚单。

投资者对于价格非理性变化的股票,不要盲目追涨,要全面考察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同行业情况,注重公司内在价值是否发生变化。如果没有这些“基本面”的支撑,股价突然涨停,此中恐有蹊跷。一旦落入违法者设下的“陷阱”,将遭受严重损失。

股票套路深,股市投资陷阱有哪些

如何识破股市的骗局?有什么技巧?

事实上,很多投资炒股的人都很孤独。很多时候,他们不被周围的人理解,也不愿意告诉别人他们是投机者。因此,在网上找到志同道合的人组成不同的选民群体讨论股票是很常见的。然而,一些骗子借此机会,通过分享牛市股票、红包、美女加微信、免费在线授课等方式,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加入炒股群,然后宣传所谓的牛市股票,从事高级会员服务,并在集团内销售交易软件和服务。许多非法机构或个人夸大炒股软件的宣传,编造各种选股推荐功能,诱使投资者积极联系,骗取信息服务费。

电话营销是非法投资顾问的传统展示方式。利用各种手段获取投资者信息,编造洗脑营销脚本,骗取投资者咨询费或收益分成。许多投资者都接到过这样的电话。首先推荐个股进行观察。如果他们急剧上升,那么继续电话营销;如果你摔倒了,要避免一段时间。股东接受非法股票咨询服务后,无论盈亏如何,非法机构或个人都会继续通过提升会员、高级专家和教师、内幕信息等套路欺骗股东继续支付。投资者不应轻易相信广播和电视上的各种证券节目。他们包装各种专家和嘉宾,诱使投资者进入游戏,骗取会员费、服务费等。

许多非法投资咨询公司假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合格机构,免费举办证券投资讲座、报告会等现场宣传方式或电话营销手段,诱使投资者缴纳各种服务费。草根炒股专家网络陷阱。非法投资咨询公司或个人利用微信、QQ、股票吧、博客等网络工具发布各种股票评论和推荐股票,塑造股神形象,吸引投资者付费。

持牌证券机构也有违反规定的销售人员。因此,无论是谁以任何方式推销展会,都应了解销售人员的个人信息,如姓名、电话号码、工作许可证、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并对沟通信息进行标记,作为日后弥补损失的证据。根据剧本判断。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机构不得承诺收入。如果投资者遇到任何股票营销,销售员会告诉你,他们承诺会赚钱,收入翻倍。如果收入如此之高,他们必须保持警惕,保留相关记录,然后核实另一方的身份。如果是非法机构或个人,他们将坚决予以取缔。向证券协会投诉。即使是合法的证券机构也会有违法行为。如果被发现受骗,可以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诉,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协调处理。

股票套路深,股市投资陷阱有哪些

中国股市陷阱有哪些

你好,股市常见陷阱:
陷阱一:对倒放量拉升,这是盘整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的盘口现象
  主力利用“量增价升”惯性思维,在拉升的时候采取不断的大手笔对敲,持续的放出大成交量,制造买盘实力强劲,来吸引场外跟风盘的进入,来达到自己趁机出货的目的。
  陷阱二:借助利好放量大涨
  一般的当个股在分布中报、年报业绩优异的时候,以及重大利好消息或者有题材出现的时候,主力机构一般都能够提前的掌握好各有利好消息而提前推升股价,一旦利好兑现的时候,利用人们纷纷看好买进时,往往顺势的放量上涨,趁机减仓或者出货,诱骗散户上当。
  陷阱三:借助利空大幅的杀跌
  这种情况下多数会出现在大盘个股已经持续下跌的时候,一旦出现了利空消息,主力就经常会采取放大利空的效应,利用大手笔的对敲来打压股价,刻意的制造恐慌性破位下行,或者大幅的杀跌,诱骗心态不稳的散户抛售股票,来达到主力借机快速的收集筹码的目的。当主力在建仓之后进行震仓洗盘的时候,也会采取这种手法的。
  陷阱四:逆市放量上涨
  有些股票本身就是跟随大盘同步下跌的,或者逆市抗跌、构筑平台整理,某一天在大势放量下跌,个股都翻绿的时候,而这股却逆势飘红,放量上攻,这相当的吸引眼球,这时候很多投资者就会认为,这股逆势上涨,这股一定是有潜在的利好消息,或者有大量的新资金入驻。于是就大胆的跟进。却没想到这股只有一两天短暂的行情,之后就加速下跌了,导致很多股票在放量上攻当天跟进的人套牢。
陷阱五:缩量跌不深
  缩量跌不深,成交量萎缩就意味着抛压在减弱,这属于正常的价量配合关系。然而很多累积升幅巨大的个股主力机构就会利用投资者的这种惯性的思维,利用缩量阴跌方式,缓慢的出货,让在高位套牢的投资者产生缩量不会在深跌的麻痹思想,丧失了警惕性,就错过了及时止损出局的最佳机会,一步步就进了深套的陷阱了。
  陷阱六:高送配送出现之后的填权
  高送配送出现之后的填权,一般在个股大比例送红股啊、用公积金转送何配股消息公布前,主力通常都会讲股票炒得很高。这时候,一般散户都会有畏高症,不会在高价追高买进,而主则会再进一步拉抬也没有办法吸引到跟风盘。只能等待送红股或者公积金转送的机会了。一旦股票大幅的除权,价位上马上会便宜很多,在去利用填权行情炒作和和散户都喜欢追涨的心理,在除权了之后开始大幅的拉抬股价,造成了大量踊跃买进的假象,这时就会趁机大肆地出货。因此,对于除权的个股必须要复权。让股价波动保持这一种连续性,避免掉入到陷阱。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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